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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案例提示:中国的企业家们既面对着市场经济的考验,也面临着法制观念的考验。企业家们不仅要在市场经济中学会与狼共舞,而且还应该补上法律意识这一课。身处国家法律普遍约束下的企业和企业家们,自然面临着许许多多的法律风险,企业家们应有必要的防范意识和准备。总结众多企业或者企业家败走麦城的原因,我们不难发现,对法律风险的无知或者放任,是导致他们最终失败的根源。企业家们如果能够充分认识到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并及早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中国的企业才能不断发展壮大。

    中国古代法制史上,一直重刑轻民,即中国古代法律有着比较完备的刑事法典,但却缺乏同等完备的民事法律制度。当时的民事活动,主要依赖人们的道德观念去约束,只有遵守诚信的商人,才能将生意做大,也才能将生意做得更长久。正因为如此,在中国的商业历史上,一直缺乏以严密、细致的契约来约束交易双方的传统。

    如今,中国已经走上依法治国的道路,中国的法律从来没有如此之多、如之相对完备过。目前,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合同交易已经成为企业间交往的主要手段。中国企业进入与世界发达国家的企业同台竞争的时代,在这种背景下,中国的企业家们既面对着市场经济的考验,也面临着法制观念的考验。

    近十多年来,从20世纪90年代的禹作敏、于志安、牟其中、褚时健等等,到新世纪的杨斌、袁宝璟、唐万新、劳德容、赵新先等等,无论是大型民营企业老板还是大型国有企业曾经成功的企业家,因触犯法律而身险囹圄的层出不穷,其人数之多、比例之高,恐怕为世界各国所罕有。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源,就在于中国的企业家们还缺乏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制观念,他们还不习惯于用法律的思维、在法制的框架之内去从事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如此思维和意识的中国企业家们,如果想闯入世界500强,站在世界舞台上与跨国公司竞争,那无异于兔子与狼共舞,甚至有点像八国联军入侵时以大刀长矛来对抗西方的坚船利炮。

    中国企业家们不仅要在市场经济中学会与狼共舞,而且还应该补上法律意识这一课。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都离不开国家法律的约束。企业家们的决策行为、经营管理行为乃至日常生活行为,也都离不开国家法律的约束。身处国家法律普遍约束下的企业和企业家们,自然面临着许许多多的法律风险,企业家们应有必要的防范意识和准备。只有对法律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和防范,企业才能够得到平稳、健康地发展和壮大,中国企业也才有机会真正地闯入世界500强行列。

    企业法律风险主要有哪些呢?笔者总结所收集的近百例影响重大的案例并结合法律规定认为,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可以分为三大种类:刑事法律风险,民事法律风险,经营管理法律风险。

    刑事法律风险

    刑事法律风险,指企业或企业家作为刑事被告触犯刑法受到法律制裁以及作为刑事案件的受害者承受伤害或损失所必须面对的风险。其中又分两种情况:

    一、企业或企业家触犯刑法的法律风险。

    企业触犯刑法的法律风险,即企业法人由于涉嫌刑事犯罪而给企业带来的法律风险,也即企业构成单位犯罪时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单位犯罪是我国1997年3月14日第八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刑法之后新规定的内容,因此许多企业家对此还相当陌生,甚至还根本没有意识到为了单位的利益也可能构成犯罪。所谓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牟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决策或者由单位负责人决定而以单位名义实施的触犯刑法的行为。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单位犯罪罪名累计多达120多个,而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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