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家的8个反思
1996年,是“九五”计划第一年;10年之后,“十一五”计划又规划开局。对中国企业而言,这是一个从卖方市场走向买方市场的10年,是一个企业从“爱拼才会赢”发展到成本、服务等“细节决定成败”的10年。这10年,正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企业第一次群体再造、第一次大规模新陈代谢的10年。这10年中,中国无数风光一时的企业,因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悲壮或可悲地倒下,甚至消失。他们的失败,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代中国企业问题的样本。本文即为“红高梁”快餐创始人乔赢,在企业失败后所做的关于“商界明星”们共同的失败基因的8个反思。
反思一:政策与法律是企业的最大风险
这是我进入商界以来,体会最深刻的一个问题。也许有些读者会不以为然,认为“这跟我没什么关系”。对不起,你错了,这跟我当初的思想一样。创业以来,我不知道写过多少份商业报告或可行性分析,几乎每当写到风险分析时,对企业面临的政策和法律风险都一笔带过。
我相信本人是“根正苗红”:12岁。开始读马克思的书;13岁以后,心中最崇拜的人就是马克思;15岁当兵,19岁就读解放军坦克指挥学院,成为一名军事指挥官;此后,获得南京政治学院的哲学学士学位,又在解放军信息工程学院当了4年教官……不可能出现法律问题。但最后恰恰就在这个地方出了问题——原来自认为最放心的地方,却成了“阿喀琉斯的脚后跟”。我做梦都没有想过,自己会坐到法庭的被告席上接受法官的判决。
后来我慢慢明白了,而且还有了一个很高尚的体会:我为我们国家走向法制化而高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为什么不高度重视法律问题呢?想通了以后,不仅不感到委屈,而且还自觉地研究了我国的法律。我读了《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国际商法》、《行政处罚法》、《婚姻法》等。真的,我希望所有经商的老板和企业家们,再忙也要多学一些法律。不能光学一些民法和公司法的知识,还要懂一些刑法的知识,特别是我国的新刑法。即便你并没有犯罪的故意,也还有过失犯罪的可能。如果不认真掌握刑法的有关条款规定,你随时可能坐在法庭上。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许多企业都开始重视国际商法的学习。没错,不懂商法就很难在国际上做生意,就很难让你的产品走向世界,更谈不上创国际知名企业了。我记得美国假日酒店的一位前财务总监曾给我形象地比喻过在国际上做生意的规则。他说,国际贸易规则就像墙上有个“洞”,形状是“圆”的,大家都想通过这个“洞”,你通过了,因为你遵循了这个规则:“圆”;你没通过,因为你是“方形”的。
我跟一些国际知名企业接触时,发现他们不仅法制观念极强,而且自己还有一系列确保“安全经营”的有效制度,这些制度本身就已经成了企业的“法”,任何人都不能“越轨”。比如,对一个项目是否投资,他们必须经过律师楼的严格考察,如果律师楼没有签字,再好的项目,企业也不会投资。这种观念都是法制经济的内容,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更已成为企业用法律保护自身安全的有效手段。
反思二:企业的投资风险
投资不慎或投资失败,导致企业破产的案例实在数不胜数,“红高梁”也是因为投资问题而导致失败的。
事实上,第一家“红高梁”的开设,从投资角度看是非常成功的。当时我借了40万元,其中押金20万元,而店铺实际投资仪20万元,结果开业的第四个月就收回了投资,当年获得税后利润189万元。这件事给我一个启发:不要等有了钱再开始创业,只要项目好,不愁没有钱。两手空空照样可以打天下!
我想这个体会不会有什么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