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中国乡村:一道难解的题
的。
地方政府没有更多选择,只能同时依靠自身收取的各类提留和统筹。1993年国务院发布的一项条例规定,农民承担的村提留和乡统筹,不得超过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但这一规定经常被置之脑后(或者上报的人均收入数据被虚报,以提高收取的税费)。到20世纪90年代末,中国乡村笼罩着令人心酸的沉重氛围,许多农民被各种合法或非法的税费压得喘不过气来(没有人说得清楚哪些是有法可依的,哪些是无理无据的,也没有上级政府的监督)。2003年,两名中国记者陈桂棣、吴春桃在一本广为传看的纪实报告文学中讲述了发生在安徽的一些沉甸甸的悲惨故事。,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此书英文版为ill t Sink ter?ts,2006,Public Affairs。到1997年底,农村小学和初中教育经费的46%由政府预算以外的资金来源承担,主要是乡统筹费。据蔡晓莉的数据,2000年村收入的59%来自非税收入。总之,农村深受财政枯竭之苦。90年代东部沿海经济繁荣创造的财富没有被最需要财力的地方分享。
乡村基础设施参差不齐的原因
蔡晓莉十分困惑。Lily Ltsai,Accountability it Democracy:Solidary Groupsand Public Goods Provisionin Rural Cy Press,在90年代末到访的部分村子里,她看到了宽阔平坦的道路、一应俱全的灌溉设施和刚刚整修一新的校舍;而在另一些村子里她却看到泥泞的道路、干旱的农田和风雨中摇摇欲坠的学校。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她思考着谜底。如果所有村庄都必须自筹设施建设所需资金,为什么有的村做得好,提供了体面的公共服务,而有的村却做得差呢?是因为收入差距,村委会选举,抑或是村干部能力的差异?
经过仔细研究300多个村子的数据,她得出了一个令人吃惊的结论。一个村所提供的公共服务水平与其富裕程度没有关系,人均收入水平接近的村提供的公共服务水平差异很大,也不能以1988年开始、1998年在全国铺开的村民选举来解释,也无法以官僚制度的质量来解释。蔡晓莉发现,反而是一些古老的东西造成了今日乡村发展水平的差异。
一个拥有较好的道路和教育设施的村庄背后,最显著的因素是活跃的寺庙活动,或者全村性的宗族组织。最近30年,这两类中国传统的社会组织在很多村庄复兴。根据蔡晓莉的数据,2000年44%的村子具有某种形式的宗族组织。这类组织定期举行仪式和庆祝活动,同时深深“嵌入”当地社会生活,组织捐赠活动,进行小规模的项目建设,如修路等。蔡晓莉认为,这样的组织在当地社会生活中十分活跃,如果寺庙住持扬颂地方政府工作出色,后者就得到了道德上的表彰,因而在村民中享有威望。此外,公共精神也起了一定作用。如果农户知道村干部也受到当地一些NGO(非政府组织)的影响(控制),他们在捐钱出力方面会更为积极。蔡晓莉发现,拥有一座寺庙的村庄人均公共服务支出为109元,而没有寺庙的村庄人均公共服务支出只有60元。这是一个非常奇特的发现,显示农村的生活不只是经济和政治,远比金钱和权力更为丰富。社会也起着作用。
但乡村教堂没有同样的影响力。蔡晓莉的研究发现,村干部一般是(模范)党员,通常不会参与基督教的活动,这意味着教堂与当地公共社会和地方党政机关的联系比较弱。同时,教堂也经常因为与外国机构的联系而受到怀疑,因此从未真正在地方官员心目中成为能做很多善事的机构。
蔡晓莉还有一个令人失望的发现,村民选举并未使村庄的生活质量发生任何实质性改变,尽管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