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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东西融合的商业精灵 台湾商人赚钱故事
而应追求赚得最稳。股市是由金钱堆积起来的,那里有赚不完的钱,错过一次赚钱的机会并不值得可惜,因为股市上赚钱的机会实在太多了,所以,他的经验就是宁愿少赚些,也不可错跌一跤。因为跌倒后再要爬起来,就相当不容易。

    天底下的钱是赚不完的,抱着平和的心态去投资,反而容易产生效益。

    358、“我才是最无辜的受害者”

    谣言可畏,有时候一句谣言足以让一个企业倒闭,看看台湾某公司是如何击破谣言并反败为胜的。

    台湾产“玛莉药皂”本来是销路很好的商品,但由于一度传说美国进口的药皂中“G-11”含量过大,有害人体,于是它的销量一下子萎缩了2/3。受此打击制皂公司在检测产品没有问题之后,决心挽回影响。

    他们在台湾主要报刊上同时刊出一则“玛莉征求受害人”的广告。说凡是因使用“玛莉”有不良反应的,经公司医药证明,经复查属实,就可以得到50万元台币以上的赔偿。并按受害者10天之内将有关证明直接寄到律师事务所。3天以后,又刊出这则广告,只在标题中印出“截至目前为止,无人应征受害人”。又过3天,广告再次出现,标题中说“应征受害人有两个”,然后说明其中一个没有医院的证明,不受理,而另一个在复查中。再过3天,广告第三次出现,题目为“谁是受害人”,说那个受害人经复查,皮肤红疹为吃海鲜所致,受害人自行撤诉。并申明,一过10天期限,就不再受理此类案子了。

    等到超过10天期限5天后,他们马上登出整版广告,标题为“我是受害人”,说自己才是最无辜的受害者,因为寻遍世界各地,并无玛莉药皂致病先例!广告上设计了一副手铐铐着玛莉药皂。这套广告一做,果然引起轰动,轰动之余便是“玛莉药皂”的销售回升。

    值得说明的是,广告中有两个应征受害人是公司虚构的,属于做“假戏”,然而也正是这“假戏”取得了吸引顾客瞩目的效果。

    这一系列广告富有戏剧性、悬念、冲击、高潮均安排得当,堪称一流佳作。大大增加了顾客对广告的信赖程度,就在无形中提高了制皂公司的信誉。

    危机!危机!不要将这两个字想的那么可怕,危机的意思就是危险中有机遇。

    359、制片商的连环计

    好莱坞的很多巨片在上映时,会将重要的服装道具在戏院公开展出,来引起观众们的兴趣,增加票房收入。在这方面,台湾电影制片商同样做得很出色。

    1965年春,当台湾电影制片厂与国际影片公司耗费2000万元新台币联合摄制的巨片“西施”即将放映时,着名大导演李翰祥与制片厂厂长均感到应该有特别的广告方法,以争取市场效果。

    这个想法引起了国艺广告公司总经理的注意,立即表示能制作蜡人来穿戴这些服装。于是一共制作了14个真人原大的蜡人,配上适当的布景,布景成“浣纱”“踢死”“卧薪尝胆”“恤鼓”等四场高潮戏的场面。

    适值台北第一家大型百货公司——第一百货公司正在准备开业,而商品尚不够丰富,其五楼一层仍然是空空的,听到有西施蜡像展览计划,就积极争取在其五楼展出。1965年10月15日,第一百货公司与蜡像展同时开幕,参观者不计其数,电影正式出演之时,观众看完电影便欲一睹蜡像,而看完蜡像者又想看电影,互相促进,轰动一时。而百货公司也因此招徕了如潮的顾客,这可谓一举三得。

    使得自己获益促销手段不算高超,让大家都有钱赚的商业策划才是真正的高明。

    360、超市也用“月票”

    乘坐公共汽车、地铁用月票倒是屡见不鲜,可超市也凭月票买菜,却是很稀奇的了。

    台湾省高雄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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