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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没有了,而上瘾仍是打在你心灵最底层的一个烙印。

    我的婚姻情况就是这样,因为帕蒂·拉伦走了。如果我在知道她那些可怕的缺陷时还曾爱过她——甚至在我俩像一对快乐的魔鬼似的吸着烟,把几十年后可能会得肺癌的念头抛到九霄云外时,我总是觉得,在某个始料不及的夜晚,帕蒂·拉伦将成为我的末日,不过,即使真是这样,我还喜欢她。谁知道呢?爱情会刺激我们变得迷狂。那是几年前的事了。前一两年,我们一直试图改掉习惯。夫妻间的厌恶跟着季节的推移不断增长,直到将旧情全部耗尽。我开始讨厌她,讨厌早上那支烟,最终我真的戒掉了那一支烟。只有在十二年后,我才终于感到我从我生活的最大嗜好中挣脱了出来。一直这样,直至她离我而去的那个夜晚。那天晚上我发现,失去妻子也是一次万分痛苦的旅行。

    她出走之前,我整整一年没抽一支烟。正因为这样,我和帕蒂·拉伦可能会什么也不顾地打起来,但我最后还是连骆驼牌烟也不抽了。然而希望不大。她开车走后两小时,从帕蒂丢下的只剩了半包的香烟盒里,我又拿了一支棺材钉。思想斗争了两天,最后还是又抽了起来。因为她走了,每天我都是在灵魂的骚动不宁中开始度日。天哪,痛苦的瀑布就要把我吞没了。伴随着这个不争气的习惯而来的是我与帕蒂·拉伦之间的每一点旧情都来噬咬我的心。在我嘴里,每支香烟都有股烟灰缸味儿,可我吸进去的并不是焦油而是我自己那烧焦了的肉。这就是抽烟与丢了的老婆混合在一起的气味儿。

    我刚才说过了,我想不起我是怎么消磨掉第二十四天的。记得最清楚的是,我打了个呵欠,想抽那第一支烟,然后往下硬咽那口烟。过了一会儿,四五点钟后,我有时才能安安稳稳地抽起来,用烟烧灼我生活中的创伤(没把我自己当回事儿)。我多么渴望见到帕蒂·拉伦啊。在那二十四天里,我想尽办法不见任何人,待在家里,也不常洗漱,喝酒喝得好像我们血液的长河里流着的全是波旁威士忌,而不是水。我自己呢,要是用个不好听的字眼来形容的话,成了个邋遢鬼。

    要是在夏天,别人可能很容易就会看出我处境的可怜,可现在是晚秋,天总是灰蒙蒙的,镇子上一个人都没有。在十一月那些短暂的下午,你可以拿上个保龄球,往我们那条窄窄的主街(一条名副其实的新英格兰小街)的单向道上一扔,保证连一个行人或一辆汽车也碰不着。小镇又恢复了本来的面目。要是用温度计来量,寒冷些是并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因为用温度计来量,马萨诸塞州那边的海岸还不如波士顿西边那几座石山冷)。它只是冰冷的海风与无底之寒两相交加的结果。那无底之寒存在于神魔小说那隐遁的心之中。或者,确实如此,它藏在降神会中。老实说,我和帕蒂九月末参加了一次降神会,其结果令人不安。那次降神会时间不长,却阴森可怖,结束时,又来了一次疯狂的尖叫。我怀疑,如今我失去帕蒂·拉伦,形单影只的部分原因是,就在那一时刻,有些看不见摸不着的但无疑又让人厌恶的东西已附在我们的婚姻之上了。

    她走后足有一个星期,天总也不变。十一月的天空冰冷而阴森,日复一日,都一个样儿。你眼前的世界灰蒙蒙的。夏天,这里的人口能达到三万,并且到了周末还会翻个番儿。好像科德角的汽车都驶到有四个行车道的国家公路上来了。这条公路的尽头就是我们住的那片海滩。那时,普罗文斯敦就同圣·特佩兹一样绚烂多彩了,但到了星期六晚间,它便脏得与贡内岛没什么两样。可是一到秋天,人都走了,小镇就又恢复了原来的模样。现在,人口数量不似以前那样与日俱增,从三万一下子跳到六万,而是降到了最低限:三千。你可能会这样说,在平时那空荡荡的下午,居民的实际数量一定只有三十个男人加上三十个女人,而且他们也还都躲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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