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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大拿的迈尔斯城
起。说来有点复杂。它与我爸妈有关。它涉及大人们,但主要是我爸妈。我爸爸,也就是扛着斯蒂夫的尸体从河边走回来的人,以及我妈妈,她想必是操办这场葬礼的主力。爸爸穿着他的深蓝色西装,妈妈穿棕色天鹅绒裙子,戴奶油色缎领。他俩肩并肩站着,嘴巴随赞美诗开合,我站在儿童队列里,远远看着他们。我感到一阵强烈的、令人作呕的厌恶之情。儿童有时会对大人产生一种突然的厌恶。瞧那大个头,那粗胖体型,那种得意忘形的力量。那呼吸,那粗皮糙肉,那些毛发,那可怕的分泌物。不过我的感觉更糟。而且随之而来的愤怒之情也谈不上尖锐,与自尊毫无关系。与我终于可以弯腰捡起一块石头砸向斯蒂夫·高雷的时候不同,这种感觉无法释怀。它难以理解,也没法说清,尽管过了一阵,它淡化为一种沉重,又减弱为仅剩的一点余味,一种偶尔泛起的味道——一种微弱的、熟悉的疑虑。

    大约二十年之后,1961年,我丈夫安德鲁和我买了一辆全新的汽车,我们的第一辆——也就是说,我俩的第一辆全新的车。一辆莫里斯牛津车,牡蛎色(卖车的人对这颜色有个更动听的叫法)——一辆挺大的小车,有大量空间给我们和两个孩子,六岁的辛西娅和三岁半的梅格。

    安德鲁拍了一张我站在车边的照片。我穿着白裤子、黑色高领毛衣,戴着墨镜。我慵懒地靠在车门上,侧着臀部,以便看起来苗条些。

    “不错,”安德鲁说,“很棒。看起来像肯尼迪夫人。”或许这整片大陆上,所有黑发、还算苗条的年轻女人,穿得比较时髦的时候或者拍照片时,都会被赞美为像肯尼迪夫人。

    安德鲁给我、孩子们、我们的家、我们的花园、我们的远足和我们所拥有的东西拍了好多照片。他冲洗了很多张,仔细贴上标签,寄给他在安大略的妈妈、姨妈和叔叔。他也给我一些照片,让我寄给我爸,他也住在安大略。我寄是寄的,不过没像他那么频繁。安德鲁看到原以为我已寄出的照片还搁在家里,不由得困惑不解,而且很不开心。他一心希望这些记录都传出去。

    那年夏天,我们要展示我们自己,而不是照片了。我们打算从眼下住着的温哥华去安大略,后者我们叫作“老家”,要开新车去。路上开五天,到了待上十天,然后再开五天回来。这还是安德鲁头一次有三周的假期。他在加拿大能源公司法务部工作。

    一个星期六早上,我们把手提箱、两个热水瓶(一个装咖啡,一个装柠檬水)、水果和三明治、图画书和画画本、蜡笔、画板、驱虫剂、毛衣(以防山中寒冷),还有我们的两个孩子塞进汽车。安德鲁锁上房门,辛西娅一本正经地说:“再见啦,房子。”

    梅格说:“再见,房子。”然后她问,“现在我们住哪呢?”

    “不是永远再见啦,”辛西娅说,“我们要回来的,妈妈!梅格以为我们永远不回来了!”

    “我没有。”梅格踢着我的靠背抗议。

    安德鲁和我戴上太阳镜,开车出发了。我们开过狮门大桥,穿过温哥华的主体。我们离开了我们的房子、街区、城市,以及——在华盛顿州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的交界点——我们的国家。我们横穿美国,沿最北的路线朝东开,在安大略省的萨尼亚会再次进入加拿大。我也说不清选了这条路线是因为横跨加拿大的公路尚未竣工,还是因为我们想要体验那种滋味:开车横跨一个外国,或者说一个有点外国感的国家——想要那种额外的趣味和冒险感。

    我们全都兴致勃勃。安德鲁数度赞美这车。他说,开它的感觉,比开我们的老车,那辆1951年的奥斯汀好多了。后者上坡时速度会可怜地减慢,而且形象像个紧张兮兮的老太婆,安德鲁这么评论道。

    “这辆车的形象像什么呢?”辛西娅问。她听我们说话很仔细,喜欢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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