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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之年
任何其他教派都更通俗开心。他们的教堂离我们后来在河水街租的房子不远;很端庄,但也很时髦很可怕,是用灰色水泥砖建造的,碎石砌的玻璃窗。

    长老会则由那些剩下来的拒绝加入联合教堂的人组成。大多是老人,他们反对星期天练习曲棍球,并且唱圣歌。

    第四类教会是圣公会,没有人了解它,也没有人怎么谈论它。在诸伯利,它没有威信或资金支持,不像在那些残存着古老的家庭契约,或者有某种军事或社会团体维持它的运作的城市。定居瓦瓦那什郡和建立诸伯利的是来自英国北方的苏格兰圣公会、公理会和卫理公会派教徒。因此圣公会在这里不像其他地方那么流行,也不像加入天主教或浸礼会那么有趣,甚至不能像长老会那样有强大的说服力。不过,教堂里有钟,是城里唯一的教堂钟,我觉得钟是教堂里应该有的好东西。

    联合教堂内部,光滑的金色橡木的靠背长凳摆成带有民主意味的扇型,中心是讲道坛和唱诗班。没有祭坛,只醒目地陈列着管风琴。彩色玻璃上描绘着行奇迹的耶稣(虽然不是把水变成酒)或寓言故事。星期天的圣餐礼上,红酒是用托盘传递的,装在小而厚的玻璃杯里,就像每个人都在吃茶点一样。甚至也不是红酒而是葡萄汁。这就是星期天大家统一着装聚集而来的教堂。狮子会成员也会来,拿着紫色流苏的帽子。医生、律师和商人传递盘子。

    我的父母亲很少去教堂。父亲穿着不习惯的套装,显得恭敬而缄默。祷告时,他会把胳膊肘放在膝盖上,前额搭在手上,闭上眼睛,礼貌而矜持。母亲则一分钟都不会闭上眼睛,很少低头。她会坐在那里谨慎但不加掩饰地东张西望,像一个人类学家在记录一个原始部落的行为。她听布道的时候,身子挺直,眼睛明亮,怀疑地咬着口红;我担心她随时会跳起来,对什么事情发起挑战。她很明显没有唱圣歌。

    我们在城里租的房子有一个房客叫弗恩·道夫提,她在联合教堂唱诗班。我会和她一起去教堂。我一个人坐着,是家庭唯一在场的人。父亲的姑妈住在城的另一端,不经常这么远道而来;反正诸伯利电台上也有礼拜的广播。

    我为什么要这样做?首先,很可能是为了让母亲心烦——虽然母亲没有直接反对——并以此引起别人对我的兴趣。我可以想象人们看着我,然后说:“你看见那个约旦小女孩了吗,每个星期天都是独自一人?”我希望激起人们对我的兴趣,被我的虔诚和坚持不懈感动,因为他们知道母亲相信什么不相信什么。有时,我把诸伯利人看成一大批观众,我的观众;在某种程度上的确如此;对每个住在那里的人,城里的其他人都是观众。

    但是在我们搬过来的第二年冬天——我十二岁那年——我的理由改变了,或者说是具体化了。我想解决有关上帝的问题。我一直在读关于中世纪的书,越来越对信仰感兴趣。上帝的存在对我来说一直是有可能的,现在我明确地渴望着他,深受折磨。他是不可或缺的。但是我需要确信,需要说明他存在的证据。我去教堂就是为了这个目的,但是我不能对任何人说。

    刮风下雨的星期天,下雪的星期天,喉咙痛的星期天,我都怀着这个不能说出的希望坐在联合教堂;希望上帝,至少对我,会像一道光亮,耀眼和清晰地出现,出现在现代的靠背长凳上;希望他像一片萱草在管风琴下突然开花。我觉得必须严密地藏起这个希望;以热情的声调、语言或手势透露这个希望,会像放屁那样不妥当。在仪式指向上帝的前半部分(布道会以时事问题开始),人们脸上引人注意的那种凝聚力很强的表情,是母亲尤其反对的,她气愤而疑惑,仿佛要一下子站起来,质问所有这一切有什么意义。

    在教堂里你从来遇不到上帝是否存在这个问题。唯一的关键是他赞同什么,或通常他不赞成什么。祝福结束后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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