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洛岭
我妈妈有一个没结婚的表弟,以前每年夏天都到农场去看我们。和他妈妈内尔·鲍兹姑妈一起来。这位表弟名叫艾尼·鲍兹,个子高高的,面色红润,一脸好脾气的神态。方方正正的大脸,漂亮的微卷的金发在前额上跳来跳去。他的双手、指甲,简直和肥皂一样干净,他的臀部有点肥。我背后叫他“胖屁股”。我是毒舌。
不过我认为,我没什么恶意。绝少有恶意。内尔·鲍兹的妈妈去世以后,他就不来了,不过会寄圣诞卡。
我到伦敦上大学的时候,我说的是安大略省的伦敦,他就住在那儿。那些日子,他每隔一个礼拜的星期天晚上,都接我一起吃晚饭。对我来说,我以为这是他应该做的,只因为我是他的亲戚。他大概都没有想过我们的相处有没有问题。他带我去的从来只是一个地方,一家名叫老切尔西的餐馆,餐厅在楼上,可以俯瞰丹得斯大街,挂的是紫罗兰色的窗帘,铺的是白色的桌布,桌子上搁的是玫瑰色的灯罩。这样的消费他未必能承受得起,不过这个问题不是当时的我能想到的,对一个乡下姑娘来说,所有住在城里的男人,每天都穿西装,指甲修剪得都这么干净,绝对很富足,放纵对他们来说,不过是家常便饭。
我吃的都是菜单上最有异国情调的菜,比如蘑菇鸡肉酥盒、法式焦糖橙汁鸭胸,而他永远都是烤牛排,甜点是送餐车推到桌子旁边选的,大半的时候上面搁了一个高高的椰子蛋糕,铺一层不合时令的奶油小饼、装满冰激凌的巧克力羊角酥。我得花很长时间才能下决心吃什么,就像个五岁的孩子面对冰激凌的犹豫。因为这一天的暴饮暴食,我星期一只好再戒食一天。
如果说是我爸爸,艾尼看上去有点年轻。我希望学校的人看见他,不会以为是我的男朋友。
他会问起我的课程,我告诉他,或者提醒他我的专业是英语和哲学时,他就严肃地点点头。听别人说话的时候,他不像老家的人,他不会眼珠乱转。他告诉我说,他对教育怀有无上的崇敬之情,很遗憾他读完高中以后,没有机会继续深造,而是在加拿大国家铁路公司找了份当售票员的工作。现在,他已经是管理员了。
他喜欢严肃读物,但是这一切,都无法替代大学教育。
我很确定,他说的所谓严肃读物,指的是《读者文摘》精简本。为了避免继续讨论我的学业,我就告诉他我租的房间。那时候,大学没有宿舍,我们全都租房住,有的是便宜的公寓,有的是兄弟会、姐妹会的房子。我的房间是一幢老房子的阁楼,建筑面积大,实用面积却很小。不过因为是以前的用人房,所以有自己的卫生间。第二层住了两个公费学生,他们是现代语言学的学生,已经在读最后一年了。一个叫凯,另一个叫贝弗莉。楼下的房间有高高的天花板,不过被漫长的历史割得支离破碎,住的是一个医学院的学生,他极少在家,他的妻子贝丝则天天在家,因为他们有两个尚且年幼的孩子。贝丝也是这幢房子的管理人,住在二楼的姑娘们老在卫生间里洗衣服晾衣服,为此总和贝丝吵架。医学院学生在家的时候,有时会用那个卫生间,因为一楼的卫生间里塞满了婴儿用品。贝丝说不该在他用卫生间的时候,长袜之类暧昧的东西全挂到他脸上。凯和贝弗莉则反驳说,搬进来的时候就说好她们可以用卫生间。
这就是我有选择地告诉艾尼的事情,他脸刷地红了,说这类事情她们本该写在纸上。
凯和贝弗莉也让我失望。她们在现代语言系学得很勤奋,但是她们关心的东西,还有她们的对话,似乎和在银行或者办公室工作的姑娘没什么区别。她们把头发梳成鬈发,周六就开始涂指甲油,因为这天她们要和男朋友约会。星期天再用护肤膏擦脸,因为大胡子男友把她们的脸擦伤了。从两位男友身上,我就没找到一点点的优点,我都奇怪他们怎么能变成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