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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第二天早上大约八点左右,我出了英索姆尼亚旅馆,在帕金顿又消磨了一段时间。把处决搞砸了的幻象不断困扰着我。想到自动手枪里的子弹由于一个星期没用,也许已经失效,我就把它们取出来,另外装了一批新的。我曾用油把我的这位伙计彻底清洗了一下,如今简直没法把油渍擦掉。我只好用一块破布把它包扎起来,仿佛那是一个伤残的肢体,又用另一块破布包好备用的子弹。

    在我开回格林路去的途中,雷暴雨陪我走了大半段路,但到了帕沃尔府的时候,太阳又出来了,像个有血有肉的人似的火热火热,鸟儿在湿漉漉的冒着水气的树上嘁嘁喳喳地尖声鸣叫。那幢设计精巧、年久失修的房屋似乎茫然不知所措地待在那儿,好像倒正好反映出我自身的情况,因为在我的脚踏上这片松软的、容易下陷的土地时,我禁不住意识到我用酒精刺激得过了头。

    对我按的门铃的回答是一片谨慎的具有嘲讽意味的寂静。不过车房里停着他的汽车,如今是一辆黑色的折篷汽车。我叩了一下门环。仍然无人答应。我急躁地吼了一声,就去推大门——真太妙了,门竟一下子开了,就像中世纪的童话故事当中那样。我随手轻轻把门关上,穿过一个宽敞的、十分难看的门厅,朝着附近的一个客厅里张望,看到许多用过的酒杯散乱地扔在地毯上,断定主人还在他的卧室里睡觉。

    于是我吃力地朝楼上走去,右手在口袋里紧紧握着用布裹着的我那伙计,左手轻轻抓着黏糊糊的楼梯扶手。我察看了三间卧室,其中一间那天晚上显然有人睡过。一个藏书室里摆满了鲜花。另一个空荡荡的房间里只有一些宽大、纵深的镜子和一张铺在光滑的地板上的北极熊皮。另外还有其他几个房间。我突然产生了一个十分恰当的想法。要是主人从树林里散步回来,或者从哪个秘密的洞穴中钻出来,对于一个面临困难重重的工作而不够坚定的枪手来说,防止他的游戏伙伴把自己锁在房里,也许是相当高明的做法。因此,至少有五分钟,我四处走动——头脑清醒的神经错乱,发了疯的沉着镇定,一个着了魔的十分顽强的猎人——看到哪个锁眼里有钥匙,就把它转下来,用空闲的左手放进口袋。这幢房子相当古旧,因而就比现代迷人的小屋更具有计划好的隐秘性;在现代的小屋里,浴室这个唯一可以锁起来的地方必须被用于计划生育的秘密需要。

    讲到浴室——我刚要去查看第三间,主人就从里面走了出来,身后留下一阵短暂的冲水声。走廊里的那个转角根本藏不住我。他脸色发灰,眼睑松弛,有点儿秃顶,稀疏的头发乱蓬蓬的,但仍然完全可以给认出来。他穿着一件紫色的浴衣,跟我过去的那件很像,从我身旁大摇大摆地走过。他不是没有看到我,就是把我当作什么熟悉、无害的幻觉而不予理会——他让我看到他那毛茸茸的小腿,像个梦游者似的朝前走下楼去。我把最后一把钥匙放进口袋,跟着他走进门厅。他半张着嘴,把大门拉开一点,从一条充满阳光的缝隙里往外张望,那副神态就好像他认为听到一个并不怎么热诚来访的客人按了下门铃就又离开了。接着,主人仍然没有理会那个在半楼梯上停住脚步的穿着雨衣的幽灵,穿过门厅走进客厅对面的一个舒适的小客厅。这时我穿过客厅——相当从容,知道他跑不掉了——离开了他,在一个装着吧台的厨房里小心翼翼地打开包着我那肮脏的伙计的破布,注意不在厨房里的镀铬物品上留下一点儿油渍——我觉得我拿错了东西,它黑糊糊的,非常肮脏。我用惯常那种非常仔细的方式把我那光着身子的伙计改放到身上一个干净的隐秘的地方,随后就朝那个小客厅走去。我的脚步,正如我所说的,相当轻快——说不定太轻快了,难以取得成功。可是我的心却怦怦乱跳,欢快得像头老虎,这时脚下嘎吱一响,踏碎了一个高脚鸡尾酒杯。

    主人在那个东方风格的客厅里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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