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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名非主流的技术官员
想提高物质生活,只有动歪心思,那么斗争也就不可避免。

    技术官中医官待遇虽然一般,但灰色收入颇丰。宋代医疗市场较为发达并且混乱,《老学庵笔记》记载,宋高宗定都临安,皇帝一来像一块吸铁石,四方士民商贾悉数跑到新都城临安。官府创建开张,朱红大墙刷得焕然一新,被广大商人当成了广告宣传栏,如“王防御契圣眼科,陆官人遇仙风药”,“干湿脚气四时丸,偏正头风一字散”,“三朝御裹陈忠翊,四世儒医陆大丞”,“东京石朝议女婿乐驻泊药铺,西蜀费先生外甥寇保义卦肆”,如此凡数十联,医药广告占了绝大多数。体制内的医官、名医,远比民间的江湖郎中要价高。但凡地方有疫情,朝廷会派医官出差,地方赠予治疗费颇多。如宋神宗熙宁十年(1077年)广南军队中流行瘴疫,医官院选医官三人,赐绢五十匹,遣赴桂州,治愈数人。(《续资治通鉴长编》)宋代医生行医的费用通常是双方协商,或者医生开价,外加患者打赏。看一次大病最少也得十贯钱,最多达到三千贯。如迪功郎周仅患有疝气,当时有一医生针灸治愈,给了十贯钱外加三匹绢,过了半个月病又犯了,再寻医生已不见。仁宗时陕西华州士人郭行父亲患病,医生开价一百贯,少一个子儿也不干!最后郭行只好依他,方才治好了父亲的病。这种漫天要价的现象屡见不鲜,宜兴名医段承务有一次给人看病要了五百贯(《宋代物价研究》)。宋高宗御医王继先飞黄腾达是个例外,秦桧让夫人王氏与之结拜,足见显贵,是医官中的典型代表。

    宋代官方规定,皇室及大臣有病的,皇帝派御医去诊治,原本是体恤皇室大臣的一件良好举措,问题是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去的御医、内侍官可以从中钻空子,打着皇帝的旗号狐假虎威。皇帝这块金字招牌成了他们敲诈勒索加纳贿的利器,完全属于“合法”的伤害。皇帝在这里变成了冤大头,并不清楚医官在其中干的各种勾当。医官通常直截了当要价,价格绝非三钱两贯能打发的,有病的主儿要是不打赏,那就不客气地告诉你死期到了。因为是皇帝派来的医生,开毒药你也得吃,家人还不敢问。漏洞就在这里,家人若有一句微词,那是对皇帝一片好心的怀疑,你们家什么态度?御医回去一禀报,某某宗室或大臣无药可救,挂了!皇帝一伤心,成啊,敕葬,命内侍为死者主持丧事。这回轮到内侍上场,人已经被前面的医官弄死了,他只好敲诈要钱了,一个丧事,丧主家基本倾家荡产,是以当时有“宣医纳命,敕葬破家”之语。宋仁宗庆历年间,皇上给某家敕葬,该家表示不接受,心领了浩荡皇恩,可以自己动手解决,不麻烦朝廷(《石林燕语》)。

    官场的第二个斗争原则出现了,即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受到侵害必然引起斗争。非主流的技术官尚且如此猖獗,可想而知主流的文官士大夫该是怎么样的鲜血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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