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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不想和这个世界谈谈
    中国的创作者们,我期待着你们的作品。

    不论您是已经阅读完前面所有的章节,或者只是随意读了其中的一两个章节或段落,都会发现,笔者一直在试图使用相对轻松的方式和您进行探讨。因为,推理文学本身就不应该是一个很沉重很学术的命题。

    但是,在这一节,我不得不改变自己一贯的腔调,因为我们遇到的这个话题没有什么辉煌的历史和成就,有的只是一些迷惘的探索和尝试。这个话题就是“中国原创推理”。

    首先,有一点是务必要声明的。推理小说对于中国人来讲,是纯粹的“舶来品”,绝对不是我们原创的。很多声音认为中国古代的公案小说远远早于埃德加·爱伦·坡的《莫格街凶杀案》,而这才是最早的推理小说。这里笔者需要明确地提出自己的观点:中国的公案小说不是推理小说。

    公案小说的着眼点在“人”,小说通过一系列事件(尤其是犯罪事件)刻画主人公的英雄形象,突显人物的忠义品格,以此达到警世和教化作用。我们耳熟能详的《包公案》、《施公案》、《彭公案》、、《海公大(小)红袍传》等,都是这样一种作品。

    而且,为了达到上述目的,也是受当时客观认知能力的限制,公案小说中常常出现非科学的甚至完全属于迷信范畴的元素,如包公铡判官、审乌盆等。更重要的是,这些元素是以一种不对等的形式出现在作品中,成了“侦探”追索真相的“专利”,这样处理,毫无疑问会使小说失去科学性和公正性。

    因此,无论是创作原则还是创作手法,中国古典公案小说都和推理小说相去甚远。

    推理小说来到中国的时间,大体和日本相同,是在19世纪末的清末民初。清政府紧锁的国门被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轰开,推理小说也伴随着枪炮涌进中国。由于这类小说符合读者的猎奇心理,因此很快得到了中国人的认同。

    和日本类似,中国人认识推理小说,也是从福尔摩斯开始的。1896年,编辑张德坤在《时务报》上刊登了一篇名为《记讴者复仇》的翻译小说,这就是福尔摩斯故事中着名的《驼背人》一篇。随后,大批学者、文人开始译介推理小说,翻译作品一度占据了中国大半市场。客观地讲,当时中国的翻译水准要高于日本。一方面,从事推理小说翻译的都是林纾这样的大家;另一方面,翻译作品的数量和质量也都丝毫不逊色于日本。

    面对这种繁荣局面,中国的创作者自然会尝试推理小说的创作。其中的领头人,无疑是有“中国推理小说之父”之称的程小青。

    程小青原名程青心,1893年出生于安徽省安庆市。程小青家境十分贫寒,在钟表店当学徒。他自幼喜爱读书,甚至为此自学了英语。18岁时开始从事文学写作,先后与周瘦鹃等名家合作翻译了多部柯南·道尔作品。

    受到福尔摩斯故事的影响,程小青开始创作推理小说。1911年,上海的《新闻报》举办小说征文大赛,程小青的以霍桑为主角的小说《灯光人影》参与角逐,结果受到读者空前的爱戴。本来,程小青小说中的侦探叫“霍森”,因排字工人的失误,变成了“霍桑”。受到读者鼓励,程小青先后写出了《江南燕》、《珠项圈》、《轮下血》、《白衣怪》等30余部推理小说,一举奠定了自己在原创推理领域的地位。

    程小青的“霍桑系列”明显受到了福尔摩斯故事的影响——采用了“神探+糊涂助手”的模式;采用了助手包朗的第一视角叙述方式;运用了很多在当时非常先进的科学的侦破手段……

    同时,程小青最大限度地将这个系列打上了中国烙印。人物、背景、事件均发生在中国,故事里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模式也非常中国化。而且,程小青吸收了大量当时盛行的鸳鸯蝴蝶小说、谴责小说、黑帮小说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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