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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的游戏》——有一只名叫劳伦斯·布洛克的蝴蝶
你也因此才分得出哪些是持续的、哪些是变异的,知道自己眼睛应该看向哪里。愈是认真的小说,愈需要这样。

    多点光

    二十三岁,这么年轻的布洛克小说,写得好吗?

    其实还相当不错。我们这位假设他是二十三岁的主人翁乔·马林被设定为骗子,也就是俗称的歹徒歹角,置身在碰来碰去也都是骗子的半封闭世界里,经历一场弱肉强食的智力游戏。这样的小说从前比较难写,如今比较容易所以也逐渐多起来,它的基本困难一般而言是结局,因为道德报偿的缘故,不管读小说的人自己多虚无多冷血多作恶多端,作为读者那一刻他是放假的放松的,通常会“恢复人性”,坏人看小说时,也期待英雄,期待好人获胜善恶有报。

    善与恶的边际,如今饱受质疑、嘲讽、讪笑,但上天垂怜,今天人们还没有完全放弃它,甚至更期待有人能证明它,至少很期待有人能真正说服我们不是吗?

    但有些时候人等不到结局出现,读者也会像挨不过太长冰冻冬天的动物在春天到来前死去,因此,比较高明的书写者不会只在书的最后一页翻牌,他会早早为结尾做预备,为时时濒临阅读极限的读者打气,给他们必要的温暖和安慰,并让结局的转变变得可信。

    真正的关键便在于坏人坏得有没有意思,坏得能不能让人仍然可以某种程度地还喜欢他,至少服气他。或者,我们仍能瞥见他阴森之外壳底下某一丝光亮、某种最终的坚持、某个不可让渡挣扎于罪恶土壤的信念,我们可以叹口气称他为高贵的坏蛋;或者,他仍是纯粹的恶,里外如一的恶,就像小说家格林《布赖顿棒糖》的隐喻,这种你今天仍可在英国布赖顿一地买到的名物棍子状硬糖,它的外表螺旋形花纹不只是外表,而是你舔到最核心最里头仍是同样的花纹。这样纯粹的歹徒依然可以光亮,甚至坏得光彩夺目,他的光源不来自道德,而是来自他不幸的聪明,聪明当然也是另一种亮光,它也许会因此让道德这部分显得更晦冥更无光,但它仍有能力利刃般刺透另外一部分的黑暗,比方说人的愚昧、人的冥顽僵固、人的疲惫丧失感觉,也顺带刺穿了人的虚伪等等。

    据说年老死去的大诗人歌德,最后的一句话就是“多点光”——小说必须有亮光,有光亮才会让人看到它,这已经不止是心智层次而已了,甚至是物理的不是吗?完完全全的黑暗等于是虚无,等于是不存在。

    最难的是人

    日后,说日后也许不大对,因为我们是倒着看的,布洛克小说的主人翁们,某种意义而言,便像进一步在光谱般解析乔·马林这样一个骗子恶徒。警察出身的私探斯卡德最靠近正义那一侧,但无法循规蹈矩;不睡觉的谭纳是骗子,但对象有选择,因此反而成为拯救者;罗登巴尔直接就是个专业小偷,但误打误撞总因为自救而曲折完成了正义;杀手凯勒最恶劣,通常也没有一个具备道德安慰的故事结尾,但就像我们说的,读者仍不会厌恶他。

    这些角色的交集点,最根本之处是聪明,软硬程度不等的聪明,没有一个人会束手就擒。

    二十三岁的,我个人以为,其中最不容易的地方是,一些年轻小说容易犯而且几乎一定犯错的地方,23岁彼时的布洛克基本上安然无恙地全身而退。很显然,彼时布洛克的心智年龄已领先了自己的生理年龄相当一大截,看得出身体里躲藏着一个较为苍老的灵魂,这在人生现实里可能颇糟糕颇沉重,但却是个好小说家的基本特质。

    年轻小说最容易出错的地方,和一般常识有些出入的是,一般人总认为年轻可能锐利,可能有局部性的闪闪发光之处,但不容易周全完整,不容易写出首尾一贯结构精美的小说云云,但其实不是这样,因为狭义性的小说书写技艺是容易学会的,也容易成熟,如果书写者起步得早,三十岁之前该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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