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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纳的非常泰冒险》——逃走的英雄
》书中有一段,也就是这位拉曼查英勇的愁容骑士和他的忠贞侍从桑丘·潘沙经历了又一场主持正义的战斗之后,或更正确地讲又挨了一顿好揍之后,两人开始各自检查掉落的牙齿——这一点和昔日的伟大骑士前辈不同,像特洛伊血战十年的阿喀琉斯就从不需要担心他的牙齿有无,所以荷马也就不需要交代究竟希腊联军是否有红十字臂章的牙医随行。

    大导演费里尼讲过,很显然是从说故事人、从创作者这一侧有感而发讲的,故事里最乏味的大概就是那种不(需要)知道害怕、机器人般的无敌英雄。因为他和世界只剩下一种固定的关系,而且还是那种瞬间一翻两瞪眼、根本发展不下去的关系,这不必等听故事的人发现,首先讲故事的人就把自己困住不晓得该如何是好。也因此,一开始尽管就说这是个“愤怒英雄”的故事,但说故事的人却得想办法阻止阿喀琉斯出阵,否则这场动员人间所有勇士和天上诸神的战争绝拖不了十年,只需要一天;而且,这个不掉牙的大英雄看来还非死不可,否则奥德修斯精致动脑的屠城之计就出不来了,因为刀枪不入的阿喀琉斯只要迈开大步直挺挺走进特洛伊城就行了,既有坦克,何需木马?

    这样我们就至少弄清楚了两件事情了——其一,阿喀琉斯那一身好铠甲,也就是被他好友(断背山好友?)偷穿赴阵死于真正悲剧英雄赫克托尔之手的那套,极可能只是装饰品、是某种名牌服饰(出自古希腊首席设计师火神赫淮斯托斯之手)。因为从功能上来看,全身浸泡过冥河之水的阿喀琉斯穿上它只是徒增笨重、有碍行动罢了不是吗?他若非虚荣心作祟在意造型,大可穿着睡衣或干脆光着身子还轻灵些不是吗?其二,阿喀琉斯因此一定得留下罩门,某个致死弱点,否则谁也除不了他;也就是说他那位充满远见的睿智仙女妈妈一定得同时粗心大意,犯下任何油漆匠学徒都不会犯的ABC错误(几千年后在中国,方世玉的母亲也做了完全一样的事,但她的疏忽美丽些,是一片飘下沾身的落叶),为我们留下“阿喀琉斯之踵”这个精彩不朽的掌故,日后还真的成为任何运动员都晓得、我们每个人这处肌腱的正式名称。

    博尔赫斯讲时间一久任何文学诡计都会被拆穿,惟拆穿阿喀琉斯之踵这个诡计则不用多少时间,听故事的人很快就察觉,这种浑身只一处弱点的英雄最终比任何全身都是弱点的人都脆弱,他一定就不偏不倚因此死去,这叫宿命,无关几率,否则大乐透就太容易中奖了。

    这里,我们要说的是,真正有意义的还不是死与不死这个问题,这一如荷马所示范的,说故事的人还拗得过、安排得了;真正无法避免的是,你无法通过一个这样子的人去看世界,一个丧失危险感觉的人是发现不了新东西的,他的眼睛不可能有层次,分辨不出更无需分辨事物和人的差异和特殊性,遂也建立不了同情,因此除了粗陋,还会是残忍的,这两者的共生关系可比我们想像的要紧密多了,阿喀琉斯便是整部中最粗陋最残忍的一个。而且,他的脑子大体上也是闲置不用的,因为没有任何驱动力量去打开它,因此他只能是蒙昧的、原始的,连时间对他都毫无意义也不起作用。

    这再稍稍往上推一点便成了某种神学问题——如果有神,同理我们实在很难想像他会是仁慈的、爱人的,这是他属性和所在位置的问题,在那样不死的、没时间的又远远云端之处看下来,老子的猜测大概比较接近其真正图像,世界将是扁平、整体的存在,万事万物同一个样子,都是刍狗,都是草芥。

    费里尼所说的关键之词是“害怕”,他说害怕是一种精致的感觉,或更精确地讲,害怕让人的感觉精致。

    我们的伊凡·谭纳便是个临事而惧、经常吓个半死甚至因此满口怨言的人,像他被吊在竹笼子里一个一个点名开骂:“我咒骂图潘丝的父亲为什么要回到非洲,我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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