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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酒一滴》——祭神如神在
。但房龙说得太客气了,其实这个马槽还差一点占领了全世界,还一直统治着日月星辰整个宇宙。

    虔信的宗教人士会驳斥这个实例,因为依《圣经》乃至于日后教会的说法,几乎所有人都知道的,包括当晚的诸天颂赞,三位东方来的博士智者还算准时间不早不迟地抵达云云;也包括恶人那边,希律王尽管不确定是这一晚,但他起码知道就是这一年,所以他下令把这一年境内出生的婴儿全杀了,宁杀错不放过——

    但这个驳斥其实恰恰好证实我们所说的,因为这全是日后回想的成果,是通过回忆重新装填起来的故事;也就是说,这是基督教会最重要的一条时间甬道,而且还是交通最繁忙的时间甬道,两千年来络绎不绝,都发展成捷运了。

    回到斯卡德故事来。我要说的是,我们再仔细点看,斯卡德的每一桩案件,乍看像是时间顺向的、摸索前进的,但其实都是结案之后才回头一次完整地说出来。我们可以把《烈酒一滴》的当晚场景变一下,不是在葛洛根面向米基·巴鲁,而是在某个无何有时空的酒店里讲给你我听,差不多就像这样子。这当然不是服膺调查中不泄露的官方守则那一套,而是因为,故事只有通过回想才能编纂起来,事情得告一段落我们才知道该选哪些看以及该怎么想怎么说,所有的故事都是回想,每一部小说都是一条时间甬道。

    福克纳曾经这么描述过人的时间处境,他说,我们就像背着身坐在一辆疾驶的汽车上,未来看不见,现在一闪即逝如一抹影子,我们真正能看清楚的只有过去。

    问题便在于怎么样才算过去、才算事情告一段落——一般而言,手起刀落,从生到死只一瞬,一部推理小说一次杀人总是几天内完成,甚至就一个度假一顿晚餐;但马修·斯卡德(或布洛克)喜欢带着调侃指出来,有些谋杀是很缓慢很耐心的,一次杀死你一点点,所以我们知道几乎所有的夫妻都用一辈子时间谋杀彼此,所以,在这回《烈酒一滴》里,斯卡德他们还多扯一种杀人方法,每隔几天寄瓶上好美酒给某人,持续十几二十年,他不死于酗酒,也必定死于戒酒如杰克·埃勒里,他在接到第一瓶酒那一刻已被恶魔抓住了,无可遁逃。

    每天,发生于我们当下的所有事,其实时间尺度都不等长,有几天的,有几年的,也有很多长过我们一生的,我们根本等不到结局,也有根本就不附带结局的,像一朵没开就萎去的花,凡此种种。斯卡德(或布洛克)一次一次开这样的玩笑,一次一次重复指向那些更长时间尺度的东西,我们差不多可确定了,他知道自己顺利讲出来的有头有尾故事也就那么几个,更多的,他仍在等仍在想,等某个结局的来临,或想办法发明出某种结局,好把故事说出来,是这样子吧。

    远远的火车汽笛声音

    我自己小时候家住宜兰火车站不远,在那烧煤的蒸汽火车头时代,火车进站出站,那种尖利的汽笛声音是很可怕的,还曾经穿透入睡眠化为噩梦;但我那个爱看美国西部拓荒电影的二哥告诉我,很奇怪,如果把火车置放在空旷的大地之上,从很远的地方来听,同样的汽笛声音就好听了,有某种辽阔的悲凉感觉——快五十年了,我一直记得这事,当时我二哥正值高中文艺青年的年纪,我觉得他好聪明。

    一桩靠得很近、可以很快讲出来的谋杀故事,我们对其结局通常有很严格的认知限定,它必须破案,而且凶手必须被惩罚。惩罚的极致当然是死亡,但我们对死亡仍有挑剔,凶手可以在负隅拒捕时被打死(有时我们更喜欢这样,因为对司法有信心的人并不多),也可以自知无所遁逃自杀云云,但我们假设,如果凶手抢在破案之前,忽然不管是撞车或是急病死掉了,这就尴尬了,我们对这样的结果总有某种说不出的不踏实之感,我们甚至会把这种方式的死亡想成是成功的遁逃,妈的算他狗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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