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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别的经济移民制度
是根据申请人的情况来设立人才绿卡制度、并且不实施积分制的代表:第一类优先为杰出的人才、教授或研究型学者、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第二类为拥有硕士或以上学历的优秀人才,包括国家利益豁免移民类别;第三类为起码具备本科学历的专业人才、高技能人才;第四类为特殊人士,如宗教人员、前外国政府要员、国际组织退休雇员;第五类为投资者或工作机会创造者。

    美国虽然不实施积分评估制,但每一类别都有细化的认定标准。对于一般的职业移民,美国虽然没有建立职业移民清单和雇主担保制度,却设置了劳工证,由政府审批。除了“杰出人才”“国家利益豁免”“特殊人士”、“投资移民”类别外,其他移民类别必须先获得劳工证。美国劳工证的审批规定了雇主必须向劳工部证明有经济能力提供不低于该州同类工作职位平均工资95%的工资,而且还要求没有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愿意应聘这个工作职位,或是愿意却无法胜任这个职位。

    与发达国家相比,人才吸引力不足的发展中国家往往相对容易,人才移民的申请门槛更低。巴西是典型的发展中国家,以此为例,我们从其移民政策可以看出,无论是对技术移民还是投资移民或者是本国出去的留学人员,明显要宽松。巴西在1995年开始承认双重国籍,于2002年4月开始实施“人才签证”移民计划,允许那些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外国人移民入籍,并可以保留双重国籍。

    2004年巴西的投资移民法规定:投资20万美元以上外国公司董事长和高管,均可申办永久居留证。若低于该限额,但该企业从事造福于社会的事业且能提供至少十个职位,也可为巴西的入境事务委员会破格批准。一般的投资移民最麻烦的就是各种繁复的手续和证明,而投资移民巴西无须解释资金来源,而且审批时间短,最长四个月即快速获批,直接获得绿卡,同时巴西实行免移民监的灵活政策,只需每两年入境一次且停留几天即可,而且所有家庭成员均可以团聚获得绿卡。持绿卡四年即可归化入籍,巴西承认双重国籍。在人才绿卡政策上,巴西的永久居留证(俗称“绿卡”)有效期一般为十年,到期后可顺延。其中,获永久居留者,连续两年以上未在巴居住,即丧失永久居留权,但可以重新申请恢复。绿卡由巴西司法部外国人事务处批准,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者种类包括:第一,持短期签证的外国高级学者、技术人员、研究人员或科学家;第二,连续两年以上未在巴居留而丧失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第三,有巴籍配偶;第四,有巴籍子女;第五,家庭团聚。

    持短期签证的外国高级学者、技术人员、研究人员或科学家,是指符合巴西国家入境事务委员会或劳工部条件的申请者。原则上可分为几类:专业或商业公司的主管、经理或董事,申请者必须已在巴西以外的母公司或子公司或附属机构就职,并具有派遣其来巴西的推荐证明,但对其工作无最短时间限制;想在巴西长期逗留并投入外国资产从事各项有益的活动,并招收培养当地专业劳工的外国人(最低投资5万美元),这一种长期签证为5年,期满前必须证明完成了吸收巴西雇员及在巴西的投资计划来使签证重新生效;研究员或高水平的专业人才,要有巴西某研究机构对其研究成果有兴趣的证明文件、相应的学术推荐信和学位证明。

    跟世界其他国家的经济移民制度相比,中国2004年出台的绿卡制度,不是建立在移民许可的基础之上,也没有实施积分评估制。只是简单分类为投资绿卡、职业绿卡、国家利益绿卡,即:第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第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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