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儿子已经犹如他的亲人,尤其是在她的丈夫失踪之后。被里德当作亲人的人是不准被欺负的。胃酸涌上喉头,他伸手到口袋里找到了一颗胃乳片丢进嘴里。
最初是对一位临死的老友应允的义务,到后来却填补了这刑警自己空虚的生活。虽然这些年来也交往过许多女人,里德却从没有强烈地想跟其中某个人结婚过,然而他还是渴望有个家庭,而现在他觉得自己在很多方面来说已经有个家了。
拿起麦克风,他呼叫现场的警官。他们在等待法院人员,正替证人做笔录。没有人看见任何可疑人物或车辆,他们只看见安倒在路上流血,医护人员到达时她已经昏厥。
“记得跟克劳黛·兰德联络,越快越好。”里德向无线电吼着,“叫她去接安的儿子;他现在可能自己一个人在家。有记者在那里吗?”
“你说呢?”康明斯警官说,“多得跟狗身上的虱子一样!”
“先处理那孩子的事情,彼得,不然他会在电视上看见。这可不是听到自己妈妈被射杀的好方式。”
里德放下麦克风。他真是急疯了,很想亲自去接大卫。但是克劳黛是一堆小孩的妈妈了,且是安非常好的朋友。现在这样的情况,由女人去处理可能比较恰当。
“听我说,巡官!”亚伯拉罕打岔说,“何不你到医院去探视安,让我去接她的小孩,把他送到那女人家里?从这里转弯,送我去分局,我开别的车子去。”
“我们已经快到医院了。”里德厉声说,虽然他并不想用这么尖锐的语气对他说话。
“一等我们确定安的情形稳定后,我会让你开始做些记录。”
对亚伯拉罕严厉地下了命令后,这位着急的巡官摇下窗户,呼吸点新鲜空气。
诺亚一直对安有非分之想,特别是在她的丈夫失踪之后。只要诺亚嘴里吐出安的名字,里德就想摘下他的脑袋。至于诺亚为何对安有兴趣,里德就搞不懂了。她是长得清新可人,却不是什么艳丽的大美女,而且绝对不是亚伯拉罕嗜好的那一型,他追求的是抢眼、艳丽,有型有款的发型、火辣辣的服饰。他还有过三次胎死腹中的婚姻,里德可不想让他进入安·卡莱尔的十步之内。
三十七岁的诺亚·亚伯拉罕是个英俊的男人,有着粟棕色的头发、浅褐色的眼睛,鼻子和前额上散布着一些雀斑。他有收集手绘丝质领带的癖好;他可以十年都穿同一套西装,却愿意为一条领带吐出一百美元。他今天戴的那条画的是玛丽莲梦露。
“问你一个问题,诺亚,既然我们谈到这件事。”里德打住思绪说,“你干嘛像条该死的鲨鱼似的老是缠着安·卡莱尔虎视眈眈?她又不是你喜欢的那一型。我看过你带出去的那些女人。”
“你这样说,我可要反驳一下,里德。”亚伯拉罕说,“也许我对女人的品味向来不怎么好,但我也不是个完全缺乏眼光的笨蛋。你好像忘记我认识安几乎跟你一样久了……”他的声音逐渐消失,看向窗外,再接口时,变得低沉而诚挚,
“我真的在乎安,巡官!以前我们相处得还不错,也许有一天我会安定下来。如果这样,她会是我要的那种女人。”
“噢,是吗?”里德说,移动一下坐姿,“反正她现在已经在跟别人交往了,所以你趁早死心。”
在现实生活中,里德跟诺亚·亚伯拉罕一样很少想到克伦·霍普金斯。霍普金斯对安来说太前卫了,譬如说他那漂亮的劳斯莱斯、他的摩托车,还有那家伙是个该死的牛仔,老是吹虚着他的骑术竞演会的事绩,好像真有人会有兴趣一样。
“在她丈夫发生了那件事之后,”里德说,“现在又有人向这个女人射了颗子弹。你说这种日子好过不好过?”
亚伯拉罕一句都没听进去,他身体向前倾,枕在挡风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