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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官员:以不同的姿态跳水
90%。其妻鲁小丹参与受贿889万余元。周良洛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鲁小丹被判无期徒刑。

    周良洛的受贿有一个特色,他的妻子、发小、老同学、老部下都充当了他与开发商之间利益交换的纽带。皇甫炳君是周良洛的老部下,两人私交甚笃。北京泰跃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某就是通过他搞定了周良洛。

    周良洛到海淀后,获悉泰跃公司在海淀区圈地很多,下令收回泰跃公司的两个项目。刘某找到了皇甫炳君,请他到泰跃公司担任副总经理,给其200万元安家费和400万元家具款。皇甫炳君唯一的工作就是把刘某引荐给周良洛。通过他,刘某和周良洛成了朋友。

    刘某不仅保住了手里的项目,还在周良洛的支持下参与了稻香湖酒店项目。在一次办公会上,周良洛貌似漫不经心地提到:“现在很多开发商手里有钱,这个项目能不能考虑和开发商合作,比如说泰跃的刘某”。周良洛承认:“我的注意力的变化,就足以使一些企业感受到领导的关怀,甚至就有可能为他带来利益。” 不是官场中人,很难领会个中的微妙。

    作为回报,刘某送给周良洛1000万元人民币,通过招商证券营业部专款至香港并兑换成美元,汇到以周良洛的发小王某的名义在汇丰银行开设的账号上。后来,刘某因故要求撤资,周良洛对有关人员交代,稻香湖区域是海淀的“上风上水”,风景好,不能让个体户来干。最终,海淀区政府不仅全额退回刘某的投资款,还给予了8%的投资回报。为感谢周良洛,2006年春节,刘某以拜年为名,再次送给周良洛100万元。

    李平和周良洛是清华同学。1998年,在一家旅行社工作的李平与亿城集团董事长周某相识。周某安排李平到亿城公司工作,月薪8000元,工作内容就是利用同周良洛的关系为公司办事并在海淀区找房地产项目。李平不负所托,在周良洛的帮助下,亿城集团获得“竹园”项目。为此,周某拿出2000万元,由李平安排给周良洛。

    周某同时还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师,在行贿过程中,他有意避免与周良洛发生直接关系,而是把钱交给李平,付款方式是通过李平和另一个与周某有关系的商人王凤长的个人公司以订立假合同的名义支付。李平则办理了一卡一折,由周良洛拿卡,自己拿折。目的是一旦出了事,钱的所有权可以说还是李平的,在法律上不好分辨。

    李平的办法的确发挥了作用。后来司法机关认定:2006年3月、4月,在为北京亿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接“竹园”项目提供帮助后,周良洛先后两次收受该公司副总经理李平给予的人民币200万元。这仅仅是周某交由李平安排给周良洛的贿赂款的10%。

    周良洛说:“人本身就是矛盾体,深浅而已。”这话首先说的是他自己。与表面上的勤勉、自律形成鲜明反差的是他私下的放纵、堕落。工作之余,周良洛经常与“朋友”们一起出去消遣。时间长了,周良洛担心出事,一位开发商就在自己开发的楼盘里建了个私人会所,招聘了一些“技师”,专门为周良洛服务。过了一段时间,周良洛还是不放心,因为他在海淀区经常上电视,怕被人认出来。另一位开发商就跑到朝阳区租了一套联体别墅,周良洛以“陈老板”的名义出入其中,灯红酒绿、醉生梦死。

    他的妻子鲁小丹对此毫不知情,她相信自己的丈夫很忙,但不管多晚,鲁小丹每天都会等到周良洛回家才肯睡下,哪怕两人不会说上一句话。鲁小丹也是个矛盾体。在她身上,看不出有些贪内助那种膨胀的欲望,出身革命家庭,受过高等教育,不喜欢购物,不擅长交往,平常不过是练练瑜伽、打打网球,大多数时间都是呆在家里陪小孩念书。但要说她淡泊名利,她又是周良洛受贿的共犯。在周良洛收受的贿赂中,有800多万通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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