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鸟尸遍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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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警长当时在莫兰街住处的屋外草皮上耙扫落叶,但却并未听见爆炸声响。他把手提式收音机放在妻子那辆本田汽车的引擎盖上,听着CIK电台播放的圣歌(CIK的含义是基督就是王者,镇上的年轻人都把这个电台叫做耶稣电台)。
除此之外,他的听力也不比从前了。到了六十七岁这个年纪,有谁不是呢?
但当他今天第一次听见警车的警笛声时,倒是如同母亲听见孩子的哭声般,马上便注意到了。
霍华德·帕金斯甚至听得出来是哪辆警车,又是谁在驾驶。只有三号与四号车的老旧警笛才会抖成这样,但约翰尼·泰伦特已开走三号车,与消防队一同去城堡岩参加该死的演习了。他们把那叫做“火警控制”,说穿了不过就是一群成年人找找乐子罢了。所以这一定是四号车,也是剩下那两辆道奇的其中一辆,而且开车的人是亨利·莫里森。
他停下动作,站在原地竖耳倾听,等到警笛声远去后,才又开始耙扫。布兰达自屋内走到门廊。几乎镇上的每个人都叫他“公爵”。这外号打从他高中时就有了,起因于他绝不错过约翰·韦恩在星光电影院上映的任何一部片子。但在他与布兰达结婚不久后,她便帮他取了另一个小名,一个他并不喜欢的小名。
“霍伊,停电了,而且还有爆炸声。”
霍伊,什么都找霍伊。不是霍伊来了,就是霍伊老是这样与霍伊请客。他试图对此表现出一名良善的基督徒应有的态度——见鬼了,他本来就是个基督徒——但有时,他觉得这个小名多少得为他此刻心里那些难听话负点责任。
“什么?”
她移开视线,看见放在她车子引擎盖上的收音机,按下电源钮,切断诺曼·卢博夫合唱团唱到一半的《耶稣恩友》。
“我告诉过你多少次了,叫你不要把这东西放在我车子的引擎盖上!这样会刮伤车子,害这辆车的二手价变低的。”
“对不起,布兰达。你刚才说什么?”
“停电了!还有东西爆炸了!这搞不好就是刚才约翰尼·泰伦特开车经过的原因。”
“是亨利,”他说,“约翰尼跟消防队到城堡岩去了。”
“好吧,不管是谁——”
另一辆警车的警笛声传来,公爵·帕金斯觉得这种新型的警笛声,就像卡通里那只叫做崔弟的金丝雀一样。这是二号车,开车的人是杰姬·威廷顿。一定是杰姬,而兰道夫则负责留守,把脚翘在办公桌上,一面摇着椅子,一面看着《民主报》。
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八成就是在蹲马桶。彼得·兰道夫是个还算可以的警察,会努力做好那些他非做不可的事。不过公爵不喜欢他。一方面是由于公爵很清楚兰道夫是吉姆·伦尼的人,一方面则是觉得兰道夫有时会不必要地强硬。不过最主要的原因,是他认为兰道夫是个懒惰的人,而公爵·帕金斯无法忍受一个懒散的警察。
布兰达睁大双眼看着他。她成为警察的妻子已有四十三年,知道两声爆炸、两辆警车的警笛,再加上停电,肯定不是什么好事情。要是草坪能在这个周末整理好,或霍伊能如愿听到那场他支持的双坊野猫队与城堡岩队的足球比赛转播,才真的会让她觉得惊讶。
“你最好过去看看,”她说,“一定发生什么大事了,我只希望没人丢了性命。”
他自腰间抽出手机。从早到晚,这该死的东西就像只水蛭般黏在那里,但他不得不承认,这东西实在方便。他没有拨号,只是站在原地低头望着手机,等待铃声响起。
但另一个崔弟式警笛声也响起了。这回是一号车,就连兰道夫也出动了,代表事态肯定十分严重。公爵认为手机应该不会响了,于是挂回腰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