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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地价推高房价
》(2006年7月《中国房地产》)

    前面一篇文章是任志强的“不能将房价上涨罪名都推给开发商”,随后的一篇则是著名的地荒论。当时正值房价大涨,老百姓怨声载道,国家宏观调控风声日紧,旧“国八条”刚刚出台,这是新世纪第一次严厉的房地产调控。任志强连续发表了这两篇重磅文章,其观点始终一致:招拍挂导致地价涨,地价涨导致房价涨,而且土地供应不足,使得房价大涨。

    反对的观点很明确地说房价高涨与地价无关,更认为和招拍挂无关。房价与地价之间的关系,也争论了多年,凡是房价大涨时,争论就更激烈。不过关于招拍挂导致地价上涨,这个观点不全对。显然,招拍挂对于土地公开出让的公平性所起作用是根本性的,对之前协议出让是颠覆性的变革,这对中国土地市场的规范和健康有着决定性的意义。显然,开发商拿地完全是理性的,不会胡乱开价,胡乱开价也会付出代价。而且市场不好时,依然会有很多土地出让流标。而之前土地出让高地价并没有阻止2005年夏天房价的下跌。所以,任志强认为招拍挂导致高地价的观点并不完全正确。

    观点四:国土管理部门骗人也不是这种骗法

    在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在会上问了个“北京若是零地价,房价能降下来吗?”的问题,自以为是一种高明的反问,于是媒体就大炒此论,言外之意是“地价拉动房价上涨”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

    其实,有脑子的人都知道这是个欺骗性的游戏,忘了个基本的前提。如果中国从来都实行的是零地价,房价绝不会像现在这样高。所有的统计数据都表明,中国第一次房价上涨来自于实行55号令“土地的有偿出让制度”;第二次上涨来自于“住房制度的私有化”;第三次上涨来自于“土地供给的招拍挂”,此后的惯性上涨来自于土地的垄断性供给不足形成的天价。而且每一次天价都让市场中所有的土地进行了一次资产价值重估。没有土地稀缺性供给造成的价格上涨,可以肯定房价绝不会像现在这样高,也就是说从开始就是零地价,今天也许就根本用不着讨论房价的高涨问题了。

    国土管理部门想推卸因土地价格造成房价上涨的责任是可以理解的,但骗人也不是这种骗法。至少应让管理部门的信息公开并与民众对称,这样就能让民众自己判断正误,自行作出消费的选择而不是生活在欺骗之中。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的住宅用地成交价同比下降了25%,但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并没有同时公布去年公开成交的土地价格是271亿元,溢价了56亿元,溢价增长了26%,远远超过了房价的增幅。

    我们同意,地价不是房价上涨的唯一原因,但土地供给不足造成地价的上涨却是不争的事实,而地价上涨形成土地价格的重估也是一个事实。同样,房屋供给不能满足需求也是事实。2007年1—5月份新开工的商品房面积增幅放缓,房子的销售面积是竣工面积的2.02倍,明显高于去年的1.55倍。销售面积增幅比竣工面积增幅高6.7个百分点,期房销售同比加快了6.4个百分点。房价又如何不涨呢?不管地价的变化如何,只要供给量不足,房价就会涨。如果零地价供地的面积小于需求,零地价也不会让房价下降;但如果大量的供给土地,就一定会让房价下降。

    一个是价格的概念,一个是数量的概念,数量不足必然引发价格的变化,数量充分非零地价也会让价格平稳地下降。潘总的零底价拍卖的房子从来都比正常销售的房子价格高,原因就在于位置和数量的稀缺性。海航飞机上底价拍卖的机票也常常比打折的机票还贵,也是一样的道理。重要的在于数量而不是在于起价。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关于量变与质变的关系,对此已经解释得非常清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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