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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囚禁或者死亡的痛苦,他们也绝不会放弃!在我看来,这差不多就等同于走火人魔。无论是平庸的“嗜好”,还是时髦的“手艺”,在这里,没有差别。手枪藏家喜欢的不干胶贴纸上面写着:只有我死了,你才能掰开我冰凉的手指,夺走我的枪。而在波士顿郊区,富有政治意识的家庭主妇,为了抗议政府为了平衡黑自学童比例而用校车接送外区儿童上学的措施,在她们旅行车的后保险杠上贴上类似的贴纸,上面写着:你可以送我去坐牢,但你甭想把我的孩子带离我的社区!同样,假如明天收集钱币被明文禁止,那个宇航员大概不会把自己手中的钢铺儿和水牛镍币上交,相反,他会仔细地把它们用塑料袋包裹起来,放进抽水马桶的水箱里,在夜深人静之时,偷偷拿出来独自把玩。

    我们好像扯远了,但其实并不是很远。我网孔里滞留的淤泥时常就是恐惧之类的东西。可怕的东西让我痴迷。我写作不是为了钱,当然,有些故事,在收集进这本集子里之前,已经卖给几家杂志了,而且,他们每一次寄给我的支票,我都没有退回去,我都兑付了。我或许痴迷,但我决非癫狂。我再次重申:我写作不是为了钱;我之所以写作,是因为我想写。我写的东西得到了市场的青睐。在世界的各个角落,各路疯狂男女,在狭窄的地下室里奋笔疾书,但是,他们没有我这么走运。

    我不是一个伟大的艺术家,我只是具有创作的冲动。就这样,每一天,我清理我的网孔,仔细研究掉落下来的碎渣,那些是我观察的片段,记忆的片段,思考的片段。从那些堵塞网孔,没有落入下水道,最终沉人我潜意识的物质中,我努力地找寻着。

    路易斯,拉莫,那个写西部故事的作家,假如他和我同时站在科罗拉多州的一个小池塘边上,假如他和我几乎在同一时间产生了灵感,毫无疑问,我们俩都会马上坐下来,用文字写出我们的感受。他可能会写,在干旱的季节,每一个人都有用水的权利。那么,我呢?很有可能,我会描述一个狰狞的庞然大物,从宁静的水面一跃而起,抓走了羊羔……马匹……后来,还抓走了人。路易斯·拉莫痴迷的是美国西部的历史,而我热衷的却是黯黯星光下滑行而去的生灵。他描写西部,我描写恐怖。我们俩都是一根筋。

    手艺让人无法割合,这种情结很是危险,仿佛脑子里插了一把刀。在某些情形下—脑海里闪现出迪伦·托马斯,以及罗斯·洛克里奇、哈特,克雷恩和西尔维亚,普拉斯一刀锋会转向磨刀之人。艺术是一种局部的病痛,通常是良性的——有创造力的人往往长寿——有时也会是致命的癌症。你小心翼翼地握着那把刀,因为你知道,刀本身并不关心它将落在何人身上。如果你够聪明,你轻轻筛选那些淤泥……因为有些淤泥有生命。

    处理完毕你为什么写那种故事的问题,随之而来的是:为什么人们会去读这些故事?卖点是什么?这个问题本身隐藏着某种假设,即:喜欢阅读恐怖、惊悚小说的读者肯定心理不健康。读者给我的信一般都是这样开头的:“我猜想,您会以为我有些怪异,可我就是喜欢《撒冷镇》”,或者,“也许我不太正常,可我就是喜欢《闪灵》,从头到尾都喜欢……”

    我想,答案可以从《新闻周刊》杂志上的一篇影评里找到。那篇文章评述的是一部恐怖电影,算不上一流。文章里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满足了那些喜欢停下脚步,围观车祸的人。”简短的一句话,但是,如果你细细品味,你会发现,这句话适用于所有的恐怖电影和小说。《活死人之夜》这部电影充斥着人类自相残杀的恐怖场景,对于那些喜欢停下脚步,围观车祸的人来说,的确是个不错的选择。还有《驱魔人》里那个把豌豆汤吐了牧师一身的小女孩?布拉姆,斯托克的《德拉库拉》可以媲美任何一部现代恐怖作品(这很正常,因为它是第一部公开带有弗洛伊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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