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
2003年8月28日至9月1日胡锦涛在江西考察工作时,明确使用了“科学发展观”概念。在考察中,他指出:“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个重大命题,切实把第一要务抓紧、抓实、抓好。要牢固树立协调发展、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发展新路子。”
随着实践的不断深入和认识的不断深化,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对科学发展观的内容有了完整的表述。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
在2003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再次强调: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对于提高党领导经济工作的水平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至关重要。这既是我国经济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诸多矛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2004年2月21日,温家宝总理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究班上强调,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他指出,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要求,关系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对于我国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温家宝指出,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一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二是坚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三是坚持城乡协调发展,四是坚持区域协调发展,五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六是坚持改革开放,七是坚持以人为本。
2004年3月10日,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举行。胡锦涛在这次会议上阐明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他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全面发展,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协调发展,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
胡锦涛在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概念并阐明其科学内涵后,又多次深入阐发了这一问题。
从“又快又好”到“又好又快”
2005年10月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决议指出,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制定“十一五”规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要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