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捕鲨行为” 捕获“大鲨鱼”
带着阿四和阿虾离开了饭店。在他们踏出饭店的第一步起,所有的行动都纳入了警察的视线。
第二天早晨8点,一位男青年走到西园饭店总服务台登记住宿。
服务员小秦接待了这位男青年。他的身份证上写着,谢华俊,男,33岁,家庭住址:广东梅县。
办完手续,谢华俊点名要住2O4号房。小秦告诉他204号房已住进了客人。
“那就2O2号或2O6号房。”
“对不起,2O2号和2O6号房都已经住上了客人。二楼就只剩下212号房。”谢华使无可奈何,只得住进了212号房。
西园饭店是一座比较现代化的饭店,因工作需要,小武常常到西园饭店来执行任务,一来二去,小秦和小武彼此混得很熟悉。这次行动前,小武曾关照过小秦,如有打听2O4号房的人,立即报告。小秦在饭店做前厅工作较长,对公安工作也有所了解,保密关系,小秦从不去主动打听小武他们每次执行任务的具体内容。这回小武布置任务,小秦仔细留意。当谢华俊刚上楼,小秦就已把刚才发生的情况向一直呆在2O4号房的小武作了汇报。这一情报立即传回到分局宋副局长的手中。宋副局长决定马上召回小武,在刑侦大队的会议室召开参战干警的碰头会。
小武详细地汇报了昨晚与“金丝眼镜”交锋的情况以及今天早上服务员小秦反映的情况。小武也提出了自己对谢华俊行为的怀疑。谢华俊在住进饭店时,点名要204号房或与之相邻的202号和2O6号房。从其行为特征推断,谢可能与“金丝眼镜”是一伙的。他探听2O4号房的目的是探听我们的底细和监视我们的行动。
小武的怀疑和宋副局长的推断不谋而合。宋副局长和盘托出自己的想法:“从目前各方面的情况来分析,一是对方急于把伪钞脱手,二是对手对我们处处戒备,害怕失手。三是‘金丝眼镜’所提到的老板可能就是谢华俊或者别的人,‘金丝眼镜’不会是真正的老板,最多只是个二老板。最大老板隐藏很深也许还没有露面。根据现有的情报,‘鲨鱼’已诱入到我们的网中,该是收网的时候了。大家马上各就各位,行动就要开始。”
谢华使打开212号房间后,习惯性地把门后、阳台、卫生间巡视了一遍,才把房门关上。
谢华俊本名叫黄军,也不是广东梅县人。那张假居民身份证,完全是出自他的“杰作”。黄军从不用合法的身份证,他也没有。离开家乡外出流浪已有近十个年头。每到一地,黄军都是使用不同的身份证。他也不知道为自己和为同伙伪造过多少张假身份证。黄军住进西园饭店也不是一个普通的房客,他就是“金丝眼镜”所提到的老板。“金丝眼镜”只是他的替身。黄军利用假身份证作掩护,专做各种“黑道”生意,贩枪、贩毒、拐卖人口、贩伪钞,几乎是无恶不作。因他每次都是使用假身份证,公安机关很难摸清他的真实身份,也难收集到他的确凿证据。黄军一直逍遥法外,危害社会。
去年夏天,黄军和“金丝眼镜”第一次联手从广东购进1O万元假钞运到海南岛,不出一个月,黄军便赚进了一万多元。于是,黄军认准贩运假钞来钱快,这条路子上,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赚了不少钱,也积累了不少经验。这次黄军和“金丝眼镜”再次联手,携带20万假钞来到南宁寻找发财梦。黄军从不抛头露面去直接与买家接触,他在暗地里操纵,公开的活动都是由“金丝眼镜”一人承担。黄军原本住在一家招待所,而“金丝眼镜”住在另一家招待所。他搬进西园饭店的主要意图是为了摸清对手的底细。不料想自以为聪明的举动却最后把自己葬送掉了。黄军不仅没有摸到住在2O4号房对手的任何蛛丝马迹,自己反而暴露无遗。
●审势以求围剿
下午2时,阿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