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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行法不峻 何以烛伪
运往大陆销售图利。朱家崎检察员带领原班警员,经过一个半月抽丝剥茧,追查跟踪,其间他数度亲自南下勘查地形分析案情,认为时机成熟,遂采取行动。办案人员首先查缉位于高雄市建国二路96号的印刷地点,逮捕了印刷厂老板李登文,并查扣价值400万元的印刷机一台,接着逮捕了负责印刷的林盈漳及其他两名员工,他们4人分别持有部分伪造的人民币和印刷锌版等物,其中一人藏有49张印刷网版,随后查缉人员在高雄县另一案犯家中,起获所藏印制成品的14箱百元面值伪造人民币,总面值为3500万元。

    此次行动查获印刷工具有印刷主机、压纹机、切割机、裁剪机各一部,印刷网版49张,照相底片一张,压纹锌版2块,印浮水印部分的毛泽东人像锌版14块以及油墨等。

    从这起伪钞案件的处理可以发现,人民币在台湾的法律地位已开始确认。从不承认到开始确认,到提供保护,不能不说台湾当局对人民币的“定位”有了本质的变化。随着两岸民众交流的日益广泛,经贸往来的逐步加深,相信,实现人民币和新台币联姻的日子一定会早于两岸统一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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