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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前的宋沂蒙
细看了又看,觉得那手很熟悉很亲切,但不明白什么意思。龙桂华举起了那双手,想表达的很多,她想说这双手里有着母女俩二十年的辛酸,有今后生活的期望。

    女儿仍然慌慌的,双眼不停地望着窗外。那里有棵枣树,她小时候最爱吃这树上的枣子,那枣子很甜。女儿清晰地看见树上有条毛毛虫在爬,秋天里的小虫子已没有害处,因为它的生命不长久,它不会冬眠,只能选择死亡,对于迷人的秋色来说,它的一切都是多余的,其中也包括它的死。

    “你要跟着他吗?”龙桂华迟疑了好久才吐出这句话,说完了就努力睁大了眼晴看着女儿,到现在,她还存有微微的一线希望,希望女儿明白那双手的含义,翻然悔悟,回到自己的身边。

    可是,女儿没有悔悟,那双手的影子仅仅在她的脑子里闪了两下就飘到远处。她何尝不愿意回家,但她已经陷入了泥潭,而且陷得很深,妈妈拉不出来,谁也拉不出来。她觉得自己就像那树上的小毛毛虫,已经到了死亡的边缘,没有一个人能够救她,她对于所有的人来说都是多余的。

    “嗯!”女儿毫不迟疑地点点头,女儿的回答口气很坚定,可是她稚气的目光依然还是那么涣散,她回答完了,然后就咬着嘴唇望着妈妈。

    龙桂华的眼前一片漆黑,把头歪倒在一侧。

    她再一次醒来,下意识地把手伸过去,摸来摸去,只抓到了那件咔叽布外套儿,女儿已经不在身边。

    屋子里空荡荡的,所有家具都是破破烂烂的,只有一台老式座钟陪着她,这座钟是龙家从四川搬来北京的时候带来的。妈很喜爱这座钟,每天都要把它擦拭几遍,擦完了就伏在上边仔仔细细地听。座钟“滴滴哒哒”地响,表针一下一下,一格儿一格儿地移动,时间就这么无情地流逝了。

    在钟的背后,她隐隐约约地又看见了母亲。龙桂华撑着身子勉强站了起来,她拿起那件咔叽布外套儿,从上面扯下那朵永远戴在身上的半只莲,用嘴吹去了沾在上边的尘灰,然后把它轻轻地放在钟的前面。

    朱小红含着泪水离开了妈妈,回到那座红砖楼房。张庚正在鼓捣一台短波半导体收音机,这是朱小红拿一个月的工资给他买的。他抬起头扫了朱小红一眼,见她的脸上沾着泪痕,于是冷冷地一笑,又低下头鼓捣收音机:“回来啦?”

    张庚的声音有气无力,这声音轻轻地在布满尘灰的墙上碰来碰去,只有万分之一秒就消失了。他随随便便地问了一声,也不问一问小红妈妈的病情,好像除了他自己,其余的一切都是多余的,在他鼓捣收音机的时候,连已经被他占有了的朱小红也是多余的。在他看来,这所房子是他的,朱小红是他的,所有的一切都是他的,不想使用的时候都是多余的。

    “工资呢?”张庚突然烦了,于是把收音机扔在一边儿,冷漠地说。

    朱小红听了这话,背后发冷,她觉得面前的不是一个男人,而是深山里贪婪的野狼,那狼瘦得皮包骨头,已经不会咬人,只有用嘴吸吮女人身上不多的血。朱小红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压抑感,她害怕这个和自己睡觉的男人,觉得他就是自己的上帝,上帝要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

    没有等张庚说第二遍,朱小红就把兜里的钱全都取出来,怯生生地放在他的面前,可他却连看都不看一眼,又开始鼓捣收音机。收音机里响起了音乐,悠扬动听,是什么曲子,朱小红没听过,也听不懂。

    这是一套两居室,屋里几乎没有什么家具,桌子没有,椅子没有,甚至连张床都没有。地上铺了两条褥子,放了两条被子,一盏小台灯放在枕头旁边,锅碗瓢盆儿乱七八糟地堆在墙角。

    张庚说过,他的父亲曾经是个不太出名的画家,在张庚很小的时候,他爸就和他妈离了婚,后来又偷渡去了香港,单单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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