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前的宋沂蒙
献身,虽然她不是教徒,连一页《圣经》都没读过。
朱小红从晕晕乎乎的幻觉中惊醒过来,发现已经真的被人占有,她不可遏止地呻吟了一声。那男人用一只枯瘦的胳臂把她抱紧,然后把一根手指伸到了她的嘴里,顿时,朱小红的脸上变了颜色,煞白煞白的很吓人,随即昏厥了过去。
教堂外头下了雨,雨从破碎的彩色玻璃窗上飘了进来。
音乐声中,又一群裸体的男人举着盛满水果的银质托盘缓缓走了进来。长桌上放着葡萄、柠檬和香槟酒。那些男人身上长着褐色的长毛,围坐在她的身边,开始喂她葡萄,开始摸她。教堂高处传来断断续续的声音:“赐给他们,这些可怜的男人,阿门!”
在这些可怜的男人拥抱中,她吃完了这人生最后晚餐……
朱小红半被动、半主动地成为张庚的人,在一阵昏迷之后,她渐渐恢复了理智,在事实面前,她发觉自己是那么不情愿。她全身酸痛,像是经历了一场肉搏,她被一个粗野的男人好揍了一顿,到处都是伤疤,伤疤上沾了不少这男人的唾沫,从外到里都像被刺扎过一般。
她的心里隐隐作痛,胃里一阵阵作呕,她想了半天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会如此轻易地给了那个男人。朱小红很后悔,如果一开始就明确拒绝他,如果能在拼搏中咬他一口,如果最初不来他家就好了……
实际上,朱小红并没有挣扎,她搞不清自己是个被害者还是个合作者,也搞不清这刚刚发生过的事实是什么性质,是奸污还是通奸?心里的痛苦比身上的疼痛更加难受,她感到要离那个男人远一些,便蜷缩到墙角里。
天很黑了,这屋子没有窗帘儿,两个人谁也不敢动那盏台灯,那是家里惟一的电光源。外面的路灯光、霓虹灯光闪闪地打进来,红的、白的、蓝的什么都有,照在斑驳的墙上,扫在那男人的身上。
冷不丁,朱小红看见了那男人一头蓬乱的头发,他的脸庞窄长,肤色黄黑,眼晴像一个令人憎恶的三角形,这个男人长得太难看。朱小红闻见了屋里的劣质烟草气味。渐渐地,她发觉他的头发里,他的身上也有一股霉臭味。
那男人不说话,盘腿坐着抽烟,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其实他心里十分慌张。他从见了朱小红第一眼,胸中就有着控制不住的冲动,他爱慕朱小红就像西门庆爱慕潘金莲一样,西门庆占有潘金莲不择手段,也是因为爱慕。他觉得在爱慕和占有的意义上,流氓非流氓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他歪着脑袋,眯缝着眼晴,还吐出了一连串白色的烟圈儿,烟圈儿一个比一个大,直飘到了房顶上。烟雾散不开,聚在墙上面的角落里,渐渐地开始发黑,变成了粉末儿,沉重地落了下来。这样的粉末儿在地上有薄薄的一层,有的落在被褥上,那男人轻轻用手一掸,那粉末儿就又落到了地上。
朱小红觉得疲倦了,便伸出一只脚,恰好放在那些粉末儿里。她想走,可是她又想,走了算什么?卖身吗?那就跟着这个肮脏的男人,可是她的心里却充满了厌恶,到底应该怎么办,她也不知道。
黑暗中,那男人抽完了烟,眼睛随随便便望着窗外,把烟蒂扔在窗台上,然后心安理得地对她说。“你到公安局告我去吧?”朱小红根本没有想到这一层,听了他的话以后不吱声。
“你走吧,赶紧走!”那男人的心里踏实了,知道朱小红不会去告他,可是他的脸上仍然毫无表情。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赶走朱小红,其实他很需要这个特别柔顺在干那事儿的时候还会喊叫的小女人。他说让她走,实际上是不让她走,因为他知道她走不了,她要走早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