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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抗。那天我跟小伙伴们玩把戏,把心给玩到哪个深山野岭里了,回到家里烧火做饭,我还在想着外面的把戏,双手只知道往灶里送柴火,两眼盯着火光发怔。老妈收工回来,揭开锅盖的时候,锅里冒出一股黑烟,呛得老妈直咳嗽。我站起来一看,铁锅已经烧成红色,而且裂开了七八道痕。原来空锅烧了一个钟头。我知道有一顿好打,撒腿就往外跑。老妈拿着条帚追着我的屁股打。我一路瞎跑,跑到隔壁村,跑过了洪玫家门口。

    洪玫拦住了老妈,她一手叉腰,一手指着老妈说,不准打人,打人是犯法的。老妈在火头上,不仅要打儿子,还要打这多事的小丫头。小丫头不怕事,她对老妈说,你敢打我,我叫我爸抓你,我爸是公安局长,我妈也能管你,我妈是妇女主任。老妈说,哎呀,好大的官呀,我怕,我怕。尽管老妈一脸嘲讽的表情,她心里还是怕的。老百姓就怕政府的人,我老妈在家里可以闹得天翻地覆,但政府的人一来,她就变得很乖。老妈扬了扬手里的条帚,冲着我喊,乖儿子,你跑吧,跑远一点,最好跑得回不了家。说完就拖着条帚往家走。我知道老妈喊反话,她是怕我跑迷了路。

    洪玫这小丫头一直比我有出息。她敢对我老妈说打人犯法,这个道理我一直不懂。她有个好爸好妈,从小就比我优越。譬如她每周都要进一次城,我直到上初中才由伯母带着去看姑妈,才算路过了县城;又譬如我上初中还得打赤脚,洪玫每天换一双鞋;再譬如洪玫每周都会有一本新书,我除了课本,没买过半本书。当然这最后一个譬如我比较喜欢,我可以从洪玫那儿借书看,而且迷上了书,也就是迷上了小说。大概是这类譬如太多的缘故,老妈觉得养不起这么高贵的媳妇,无论是高中还是初中,我带洪玫回家,老妈从不给她好脸色。我家算是穷人中的穷人,平时吃饭也就是青菜、萝卜,那时吃肉要凭票,豆腐又比肉还贵,所以连豆腐都难得吃到,家里来了客人也就打两个鸡蛋。洪玫来了,连青菜萝卜都没得吃,就臭咸菜。老妈是故意恶心她,让她知难而退。洪玫大鱼大肉吃惯了,在家都挑点青菜吃,她最馋的就是咸菜,咸菜就像她的命。她爸她妈是干部,懂点文化知识,知道咸菜吃多了对身体没好处,不让她吃。这就叫想吃的没得吃,不想吃的偏要你吃,据说上帝制定的游戏规则历来如此。

    与其说洪玫跟我回家是与我有早恋倾向,还不如说我家的臭咸菜更具吸引力。她咸菜就白饭要吃两大碗,吃得肚满肠圆,吃得我老爸老妈傻了眼。这种吃法只有在我走亲戚时才会出现,在亲戚家没人限制我的饭量,又都是好菜,我每每吃到两眼翻白还不想放碗。老妈老爸很迷惑,私下里嘀咕道,富人家的孩子也吃不饱?

    石留来家里老妈就特喜欢。石留第一次是跟洪玫一起来的。老妈一看到这女娃就欢喜,偷偷把她拉到一边,问家里有些什么人,都在干什么。石留说,有父母,在家里种田,有个弟弟,在读小学。老妈一听愈加欢喜,她特地叫人去集市买了豆腐,还称了半斤猪耳朵。席上不停给石留夹菜,对洪玫睬都不睬一下。这种鲜明对比让石留很不好意思,她脸红到了脖子。洪玫在饭桌上也手足无措,她一双筷子不知往哪儿伸。因为老妈只顾着石留,忽略了恶心洪玫的传统游戏,忘了上咸菜。洪玫就像丢了魂,一双筷子东戳戳,西插插,最后就吃了两片猪耳朵,吃了半碗饭。临走老妈又温了两个熟鸡蛋,偷偷塞进石留的口袋里,并嘱咐她过几天再来家里吃饭,老妈还强调说,你自个儿来,不要带洪玫。石留又闹了个大红脸。

    前面已经讲过,我上初中时还得打赤脚。并不是我没有鞋穿,我老妈每年都要给我做几双鞋,但大热天穿一双布鞋实在不是一件快乐的事,赤脚在路上走倒是件很开心的事。对于农家孩子来说,离开床就是两件事,干活和玩把戏,这两件事都是很要命的,穿双鞋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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