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序
自打记事以来,我就一直想离开家。我在纽约郊区长大,在学校里我是班上唯一的华裔。童年时,我去朋友家玩,隐隐有种感觉,仿佛我不属于这里——我只是假装跟其他人一样。警察随时可能破门而入,揭穿我冒充者的身份,赶我出去。如今这种恐惧已经离我而去,但疏离感仍在。
我离家去读大学,主修历史和文学。大四时,毕业论文我写的是19世纪美国西部——写那些抛下故土迁徙的人,想象着在那未曾到过的地方,能过上更好的生活。毕业后,我不断地搬迁,始终为新闻事业奔波:佛罗里达,布拉格,香港,台北,上海,北京,科罗拉多,现在到了开罗。但从本心讲,我并不是个喜欢流浪的人。我不曾像有的朋友那样,乘坐火车横穿欧洲,或是买打折机票环游世界;被迫无奈从一个国家跋涉到下一个,让我觉得又累又无趣。不,我喜欢在一个地方安顿下来,知道去哪个摊子吃饭,摸熟小街小巷,有固定的路线,过惯常的日子。过些时候,我会收拾行装,换一个地方从头再来。
也许这是我血脉中注定的。我父母在中国长大,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战和随后的内战时代。家是一连串的城市,由日军的位置和国民党的处境决定:北平,西安,重庆,南京,上海,台北,台中。我父母在美国生活了五十年,却从未真正对居住的社区产生归属感。家似乎永远在别处:离去多年的中国,住在台湾的年迈双亲,遍布全球的华人朋友圈。以致我现在也没有一个可以回去的家了。我成长的纽约那个家早在十几年前卖掉了;我父母在圣地亚哥的家里,几乎没有我记忆中的东西。我父亲已去世快五年了,母亲至今仍未决定怎样安置他的骨灰。
当我想写本关于中国的书时,这个国家的农民工吸引了我——几百万人,离开村庄,去城市工作。直到后来,我才发觉,原来我跟我写到的那些女孩有那么深的联系。我,也离开了家。我了解生活在举目无亲的地方那种孤独漂浮的感觉;我亲身感受到人轻易就会消失不见。但我更理解那种全新开始生活的快乐和自由。在东莞这个遍布工厂的城市,我是个外人,但我遇到的每个人也都一样。我想,正是这种共同的身份,让我们相互敞开了心扉,跨越了历史、教育背景,社会阶层的重重鸿沟,建立友情。2005年冬天,我跟着我书中写到的人物吕清敏,回她在湖北农村的老家去过春节。两个星期过去后,她发现自己已经不再属于她认定是故乡的地方了。在回城的大巴上,她似乎接受了这一现实。“家里是好,”她对我说,“但只能待几天。”
在写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也研究了自己的家庭迁徙史。一百年前,我的祖父离开了在吉林老家的村子,改了名字,决心重塑一个新时代的自己。他先就读于北京大学,后来又登船去了美国。在日记里,他抄下一行行的英文单词,激励自己努力学习,这种自励的语言对于如今在东莞待了这么久的我而言,是那么熟悉而似曾相识。我必须百分之一百二地用功。关于马歇尔·菲尔茨MarshallFields,马歇尔·菲尔茨(1834—1906),美国著名商业大亨,创立了总部在芝加哥的马歇尔·菲尔茨连锁百货商店,后发展为美国主要的连锁百货企业之一,2005年被梅西百货收购。——译者值得记住的十件事。七年后,他回到中国,我的父亲跟四个兄弟姐妹都出生在这里。多年后,他们又一一去了美国,这次,他们留了下来。
但我家人的迁徙历程远远不仅于此。大约在康熙年间,1700年前后,有个名叫张华龙的农民,离开人口稠密的华北平原,去到东三省的大草原。他的后代在六台村生活了十四代;我是第十一代。在中国传统家谱中,一个家族要追溯到其“始迁祖”,即第一个离开家乡,在别处扎根的人。在一般人的想象中,传统中国是超越时间的存在,人们都静止不动。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