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大宅的不速之客
忆,他抽出了如下几本书:《邓肯传》、《体操技巧手册》、《美学》、《古典离别诗词欣赏》、《草叶集》和《贺年卡设计》。应该承认,用出手不凡这句话来形容这个贼是恰当的。因为这个贼抽空书的位置暴露出来的竟然是一只隐蔽的保险箱。它是与书橱连在一起的(上回排电话线时电话工无意中发现了它)。这个贼的记忆力确实是非常之好。而且他并没被胜利在望而冲昏头脑,他在搬动那些书时没有去弄乱它们,而是轻轻地放在一张椅子上,这时电话铃响了。
电话工吓了一跳,安下神后,他加快了手里的动作,他打开保险箱的手艺同样出类拔萃。说实在的,如果世界上必定要有贼这样一个行当的话,这个电话工简直就是一块天生的材料。他把他的才智全用在了偷窃上,连开保险箱这样精密的设备也成了小菜一碟。密码无非是电话号码或出生日期,这两样他都有(出生日期是登记装机时留下的),他成功了。
他看到的财物比他想象中还要多,除了钱和存折,还有大量的珠宝首饰,在此我们也没有必要去衡量它们的具体价值,反正在前后不到三分钟的时间内,这个世界上有两个人变换了角色,一个成了富翁,另一个则已可能破产,电话工这辈子肯定没看到过这么多钱财,他的心都快从喉咙内蹦出来了。他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只折叠式皮包,展开,把战利品一股脑儿全收编了。最后他把保险箱重新关上,把那叠书放回原来的位置。刚要离开,电话铃又响了起来,他骂了一声,捂住别别乱跳的胸口,打开窗,跳了出去。
这个贼在河边把手套和鞋上的厚棉套脱下来,在里面塞进石头,沉进了水里。进入市区以后,贼去买了双新鞋,把那双网格皮鞋烧了,皮和塑料发出的臭味真让人受不了,贼也有点受不了,不过他还是捏住鼻子看着它们变成了灰烬。贼干完了这一切,便从这个故事里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