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郗鉴的密谋
注家籍,即附籍于主人户中,其用意在于使流民有名可稽,使国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掌握这些流民。《晋书》卷九一《儒林·徐邈传》,东莞徐澄之与臧琨率子弟并闾里士庶千余家南渡江,家于京口,遂世为京口人。依情理度之,徐氏、臧氏所率流民居京口者,以社会地位论,既有士有庶;以经济状况论,当有地主、僮客与自耕农。但要进一步指实这种区分,估计各自所占的比例,探究这些人所受给客制度的影响,则是困难的事。
给客制度本身,还不是东晋直接征发流民为兵。但是流民既已着籍,东晋朝廷征发他们就有了根据,所以出现了同年所颁“免中州良人遭难为扬州诸郡僮客者,以备征役”的诏令,见《晋书》卷六《元帝纪》。这是以诏令形式放免为私家僮客的流民而征发之,而其直接目的正是为了加强军队以对付王敦。“发僮”,当即《晋书》卷九八《王敦传》永昌元年(322年)王敦请诛刘隗疏中所谓“发良人奴,自为惠泽”之事,良人奴不是指良人之奴,而是指流民本为良人如今沦落为奴者;发以为兵,当即“兵家”,其身份同于客。“发客”,当亦是发以为“兵家”,例同《晋书》卷六九《刁协传》“取将吏客使转运”及同书卷六四《司马元显传》发“免奴为客者”为兵。晋元帝在同一年之内所行给客制度和发僮客为兵二事,都是针对流民而发,都是为了对付王敦。所以被征发者,其万人配刘隗镇淮阴,万人配戴渊镇合肥,名曰备胡,但实际目的是一目了然的。同时,检校流民也是为了限制南北大族荫占流民的特权,这又成为王敦起兵的口实,成为南北大族多支持王敦起兵的一个重要原因。
发流民之为僮客者为兵,被门阀士族视为一项可一而不可再的弊政。强发之兵也不甘驱使,没有战斗力。所以王敦第一次南下时,刘隗、戴渊之兵还救京师,一战即溃。虽然如此,当东晋面临王敦第二次起兵威胁的时候,东晋可以用来对付王敦的力量还是只有流民。不过,朝廷绝不能再采取征发流民之为江南诸郡僮客者的老办法,而是利用麇集在江北和淮域的流民集团,并且不破坏流民集团中原有的统属关系。这就是太宁二年(324年)郗鉴与明帝密谋用流民帅的力量以对抗王敦的背景。郗鉴本人就是流民帅之一,他知道流民帅有为朝廷所用之可能,由他向明帝作出有关的建议,是比较合适的。
屯驻于江淮之间受东晋委署的流民帅,多数曾有在北方抗拒胡羯的历史。他们所统的武装力量长期相随,多少具有私兵性质。东晋朝廷不得不重视他们,又不敢放心大胆地使用他们。他们是东晋的一支唯一可用的兵力,可又是朝廷不能完全信赖的兵力。一般说来,东晋是按照流民帅原有的地位高低和兵力多寡,委之以太守、刺史、将军之号,划分大致的地盘,羁縻于长江之外,拒绝他们过江南来。对于已经到达或者将要到达长江的流民帅,东晋往往以军事理由促其北返。祖逖率众南来,行达泗口,琅邪王司马睿“逆用”之为徐州刺史。后来祖逖率部众一度过江,居于京口,但是立足未久,又受命以豫州刺史名义,率部北返,活动在淮北地区。苏峻率部众由青州泛海入长江,达于广陵,不久也受命北返彭城作战,历官淮陵内史、兰陵相。蔡豹以清河太守避难南行,司马睿以为临淮太守、徐州刺史。蔡豹本传不谓率众,但他在祖逖为徐州刺史时任徐州司马,后来一直在江淮间与徐龛、石虎作战,亦当是率众南来不得过江的流民帅。庾敳之甥、褚裒从兄褚翜,曾为流民帅,率邑人自保于豫州界,后来单马至许昌投奔行台荀藩、荀祖,遂至江东。褚翜虽无部曲或部曲无多,元帝犹出之江外,为淮南内史。在黄河南北抗拒石勒的邵续,曾列名劝进表,其婿刘遐间道遣使受元帝节度,但刘遐之军也只是活动于下邳、彭城、泗口一带,最南不过临淮。
一般说来,拥众南来而止于江淮间的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