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猪走天涯
中国古代达人当中我比较不欣赏的一位是孔子,老先生心肠很好,很有涵养,可是除此之外就乏善可陈。有人讲他是思想家,我没看出来他有什么思想,他说的是仁慈和世故的经验之谈,经验之谈可不能叫思想。我觉得他是思想家中的战略家,或者通俗地说,是位领导式的箴言作家。
孔夫子只提目标,对如何实现目标却一无所知,这在我们的文化里是领导的典型特征。我欣赏的一位古人则是曹雪芹,他不提什么目标,也不想实现什么目标,能耐也只有一样:会写。他在这本书的结尾说,这本书就是几个孤独的老朋友一起读读的,酒余饭饱,雨夕灯窗之下,有以同消寂寞,至于大人先生们,一边儿玩去吧,咱不稀罕你们品题传世。
在我看来,这就是用了两千年,生活的真相终得以浮现纸面。这真相就是,人类乃万物之灵,但他们是有限而悲哀的万物之灵。做个个人主义者,总是比做一个大同主义者靠谱。人类这东西傻了吧唧的,但肯定比我们了解的要复杂,所以倘若再有人像古昔的痴惘先贤那样大发宏愿,明智的人就该问他一句:这是人该干的事吗?这也是一种生活真相。
我是一个自然主义者,把自己看做是跟一棵丁香树或者一个小便池同等的东西,只有当我想起自己不是那么无限欣赏自己的时候我才无限欣赏自己。当然这要感谢雪芹先生有以教我。大致上,这就是我的人生观。这种人一不小心坠入恼人的凡尘,就会表现得像个孤僻的个人主义者,这也不赖。我不喜欢有任何人管我,也不喜欢管任何人。我觉得倘若一个人有点儿品位,就不可能不害羞地面对世界,深深感到自己的头脑是多么贫乏,人格是多么平淡,可为他人提供的助益又是多么有限,这样的人也许愿意骑上一头猪去浪迹天涯,让他做个PPt或者写几本精装书去教训他人却万万不能。
因此我从不掩饰地对于宣告式口吻的厌憎,憎屋及乌,也厌憎学生会干部之流。至于理由,我当然可以讲得入情入理,比如此类生物“言语乏味,面目可憎”啊,比如“钻营”啊,或者那个故事,“从前,有一个下流岛,岛上有一种下流猴”等等。更干脆地说,对于投机主义,我实在不敢恭维。但我更满意于自己有权不讲。天下第一微不足道是曹雪芹,第二微不足道就是小可,我厌憎是因为我有一个像喇叭花一样自然的头脑,请问尊驾,你管得着喇叭花怎么想吗?
这是个轻薄的例子,可是我想,自然的轻薄也比做作的庄重要好。这一点孔子可能并不同意。他很欣赏他的一个学生讲过的心中的完美社会,说是暮春时节,春服既成,成人五六个,孩子六七坨,在河里洗个澡,领略了自然之美,唱着歌就颠了。这梦想太和谐了,闪烁着黄金时代的光泽,算是理想国的山东版。我觉得,它的好处是安静,坏处则是太驯化了,真正的好世界应该保留对于不驯化者的宽容。
我倒是愿意设想这样的场景:天气好的时候,城里举办各种文化活动,念诗的唱歌的全来了,丑态百出。市政府或者基金会出钱,市民们点心随便吃,汽水随便喝。贪财的小老百姓都出来摆摊儿,而武功最高强的城管们也不来踢他们的摊子。高台之上有一个集智慧与美貌于一身的伟大人物在演讲,说的是银河系的和平与发展,这边厢却有个流氓搭张吊床,高卧酣眠,睡到一半儿还支起身子骂人:“怎么这么吵?”于是警察们无计可施,表情很囧。其实这场景在这个地球上并不稀罕,在有些国家已经实现,算不得梦想。但我觉得它就叫伟大社会。
我自己倒不想做那个流氓,虽然那差不多是世界上最爽的事。感谢上苍,倘若有一天这个社会真的来到我们身边,我又会有新的厌烦,只好真的骑猪远遁,那时你可以去冰川尽头找我。
通往这个社会的法门必是简明的,我看只要有这一条就差不多够了: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