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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
情,大巫自己也有参与。

    在先王的安排下,大巫与庄仙见了面,庄仙花费一个昼夜的时间,说服大巫帮他改制。

    那一个昼夜,大巫透过烛光,在庄仙发亮的双眼里,看见了一个全新的、无比强盛的鏖兀。

    做大巫,常年过着清心寡欲的生活,波澜不惊的湖泊,庄仙是那个投下石块的人。

    所以他也被庄仙撺掇着,参与了改制,也是他这位大巫,在议论纷纷之中,开了神职参政的前例。

    先王、庄仙,还有他,或许曾经也是最稳固的联盟,在改制这条路上,一往无前,所向披靡。

    大巫以双手掩面,他忍不住想起今日上朝时,庄仙挤开胡哲瀚的场景。

    和以前一模一样,分毫不差。

    有无数次的朝会,都是那样,先王坐在上面,他和庄仙站在下面。

    但是事情很快就变了。

    大巫本以为自己是鏖兀里、除了大王、地位最高的人,毕竟他在鏖兀代表了天意,代表了天神阿苏陆。

    他尽全力协助庄仙改制,但他绝没有想到,庄仙最终会将改制的矛头指向他。

    庄仙想把鏖兀的巫师都给废了,首当其冲的自然就是他这个巫师头头。

    庄仙甚至没有同他提过一句,就要在朝会上废了他。

    庄仙当然总是这样,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不管不顾。在废除大巫之后,他还想让这个大巫帮他劝服其他部落的巫师。

    他同先王、同庄仙大吵一架,重新做回自己不参政的大巫。

    尽管后来先王劝下了庄仙,力保巫师职位,让巫师成为最后一个鏖兀传统的职位,他也下定决心,再不掺和他们的事情。

    但是很快,先王与庄仙也分道扬镳了。

    先王变得暴戾多疑,对梁人厌恶至极,庄仙则保持着自己不肯低头的秉性,准备去其他部落,另谋出路。

    先王实在是多疑,再不肯用庄仙,却也不肯放他去别的地方,险些把庄仙的双腿给砍了。

    砍腿这种事情大巫怎么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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