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汉城奥运会:崛起
方组成共同的组委会,共同主办奥运会,开幕式分别在平壤和汉城举行,电视转播收入平均分配,最后,比赛项目平均分配。
由于双方的建议相距甚远,会谈自然毫无结果。
第二轮会谈于1986年1月举行,双方仍然各持己见,会谈不欢而散。
事隔半年,第三轮三方会谈于1986年6月10日至11日在洛桑举行。在第三轮会谈中,国际奥委会建议射箭、乒乓球项目和足球、自行车部分项目在朝鲜方面举行。朝鲜方面代表要求增加比赛项目。
萨马兰奇要求朝鲜南北两方在6月30日以前对国际奥委会的调解方案作出答复。韩国方面于6月30日写信给国际奥委会,表示同意上述方案。朝鲜方面三次致函国际奥委会,要求把比赛项目增加至6个。
在前三次会谈中,萨马兰奇作为国际奥委会的代表始终在场。他充分听取朝鲜方面代表的意见,不发表任何不同看法,并且就具体问题同双方进行磋商。在萨马兰奇的斡旋下,双方在某些问题上,如奥运会开幕式上某些国家运动员座次的安排问题等取得了一致意见,但在重大问题上仍然毫无进展。
此后一年,朝鲜双方基本上没有接触。韩国和国际奥委会都很清楚,随着奥运会召开时间的临近,即使韩国同意朝鲜方面的要求,将在朝鲜方面举行的比赛项目增加至6个,北朝鲜也没有充足时间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最后只有放弃共同主办奥运会的打算。
中国奥委会从一开始就对朝鲜方面和国际奥委会关于共同主办奥运会的建议表示支持。中国奥委会主席何振梁于1985年9月19日致信萨马兰奇,表明了中国对此建议的支持态度,并希望国际奥委会能够为促使这一建议的实现做出努力。国家体委主任李梦华也于同年12月28日致函朝鲜体育运动指导委员会委员长金俞顺,重申了中国的这一立场。此外,中国奥委会还利用各种可能的机会为争取第四轮三方会谈取得积极成果做了不少工作。
萨马兰奇也公开表示,他将努力促使第四轮三方会谈取得积极成果,并希望所有国家和地区都能参加1988年汉城奥运会。
1987年4月26日,萨马兰奇通知朝鲜方面,“为了检查和讨论第四次会谈的准备工作与南北自由往来问题”,国际奥委会代表团预定于5月底访问平壤,尔后取道板门店去汉城访问。
对此,朝鲜方面于5月16日致函国际奥委会,称从板门店通过是不可能的。萨马兰奇立即回电:
“如果连国际奥委会代表团从板门店通过这样简单的行动都不能同意的话,我们怎么能相信大规模的南北往来是有可能的呢?”
但是朝鲜方面仍然坚持自己的原则,解释说,之所以认为国际奥委会代表团一行不能通过板门店,是因为尚不具备通过的条件。此外也没有允许外国人通过板门店的先例。但是为了南北的来往,只要条件具备,仍然可以允许自由往来。
国际奥委会代表团于5月27日至30日访问了平壤。访问结束后,又回到了洛桑。6月26日,该代表团访问汉城。
在7月14日至15日举行的第四轮会谈中,国际奥委会又在原有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了女子排球,并建议将原自平壤至汉城的部分自行车比赛改为在朝鲜境内进行男子100公里的自行车比赛。
萨马兰奇说,这个建议“在奥运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对此英国《泰晤士报》评论说:
“老练的萨马兰奇提出了朝鲜方面难以拒绝的方案。之所以在新方案中增加女排,是因为女排在共产党国家的体育项目中占有很大分量,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肯定会要求在平壤举行女排比赛。”
萨马兰奇同时还要求朝鲜南北双方于9月17日之前就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