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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
一列

    ,害羞地垂手遮着下体站在讲台前。

    「刚开始徵求自愿者,一个都没有,结果我三言两语煽动一下,就全部变硬

    了。」

    你哪是三言两语啦,根本就是淫媒嘛,像老鸨在推销旗下小姐一样,死变态

    陈湘宜。

    「老师的意思是,这样看来,教唆犯可不可恶?他可以让三个本来对赖洁

    老师没有强制‍‎性‍‎‎交‍‌‌故意的纯情少男,好,小平例外,产生强制‍‎性‍‎‎交‍‌‌的意愿。何况

    老师刚刚扮演的教唆犯还没有完全让

    他们产生强制‍‎性‍‎‎交‍‌‌的意愿喔,只是让他们勃

    起,产生‍‎性‍‎‎交‍‌‌的意愿。

    如果再把这个意嚮导入到强制‍‎性‍‎‎交‍‌‌的境界,你们认为老师还要再下多少功夫

    ?这样看来,教唆犯让一个人的犯罪决意从无到有,是不是很值得非难?」

    台下的同学点头如捣蒜,确实,一开始徵求男生上台,真的是完全没有人愿

    意一亲赖洁芳泽,但在老师推波助澜下,一下子三个人都勃起了,如果她再鼓

    吹到我们愿意真的对赖洁实施强制‍‎性‍‎‎交‍‌‌,那不是太过分了吗?平常亲切充满气

    质的赖妈妈,谁会狠心对她产生性慾啊?陈湘宜这个教唆犯真的很可恶。

    「所以在大修前的旧刑法29条关于教唆犯的规定是:项─教唆他人犯

    罪者,为教唆犯。第二项─教唆犯,依其所教唆之罪处罚之。第三项─被教唆人

    虽未至犯罪,教唆犯仍以未遂犯论。但以所教唆之罪有处罚未遂犯之规定者,为

    限。请注意第三项,被教唆者虽然没有犯罪,教唆者仍然要处罚喔,是基于教唆

    犯的恶性重大之故。」

    「新旧刑法最大的差别就是第三项的废除。现代刑法已经不是处罚行为人的

    恶性,而是处罚行为人的行为。所以旧刑法的29条第三项,也就是以往称为

    未遂教唆的情况,这里教大家一个简单的区别,就是由后往前念,未遂

    教唆的意思是:教唆犯的未遂犯。

    也就是你教唆了,但教唆的这个行为发生未遂的情况,根本没人去犯罪。

    至于另外一个名词,教唆未遂,则是由后往前念:未遂犯的教唆犯’d

    ,也就是你教唆人家犯罪,人家已经着手,变成未遂犯了,这时你就是教唆未遂

    。」

    我有预习过,现在才知道原来这两个名词是不同的意思;那可以想像帮助

    未遂和未遂帮助也是相同逻辑。

    哇,原来教唆他人犯罪虽然很可恶,但也要对方真的犯罪才会被罚,新刑法

    的规定是─29条项:教唆他人使之实行犯罪行为者,为教唆犯。

    第二项:教唆犯之处罚,依其所教唆之罪处罚之。

    已经没有第三项了。

    也就是修正后的新刑法导入共犯从属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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