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大师书赠莲池大师语录
四、 不妄言: 说诚实言。
五、 不两舌: 和合彼此。
六、 不恶口: 善言安慰。
七、 不绮语: 作利益语。
八、 不悭贪: 常怀舍心。
九、 不嗔恚: 恒生慈悯。
十、 不邪见: 正信因果。
造善业者,因其造业轻重而生于阿修罗、人道、欲界天中。所感之余报,与上所列恶业之余报相反。如不杀生则长寿无病等类推可知。
由是观之,吾人欲得诸事顺遂,身心安乐之果报者,应先力修善业,以种善因。若唯一心求好果报,而决不肯种少许善因,是为大误。譬如农夫,欲得米谷,而不种田,人皆知其为愚也。故吾人欲诸事顺遂,身心安乐者,须努力培植善因。将来或迟或早,必得良好之果报。古人云:“祸福无不自己求之者”,即是此意也。
三
以上所说,乃人天教之大义。
唯修人天教者,虽较易行,然报限人天,非是出世。故古今诸大善知识,尽力提倡“净土法门”,即前所说之佛法宗派大概中之“净土宗”。令无论习何教者,皆兼学此“净土法门”,即能获得最大之利益。
“净土法门”虽随宜判为“一乘圆教”,但深者见深,浅者见浅,即唯修人天教者亦可兼学,所谓“三根普被”也。
在此讲说三日已竟。以此功德,惟愿世界安宁,众生欢乐,佛日增辉,法轮常转。本文系弘一大师一九三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在安海金墩宗祠所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