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四七章 必死之局(中)
点用没有,而是用处不大。
况且……就法革、北美的那些反封建的法律,其实很多在大顺都已经是习以为常的事。
比如说,均分继承法。
比如说,平民百姓家里,取缔摩西律,长子有继承特权多拿几倍的土地。
比如说,土地自由买卖,而不要考虑贵族对土地的封建法权,以及买地除了要买地的耕种权外,还要买断那些封建法权,比如土地上的狩猎权、除夜权之类的破玩意儿。
当然,也可以这么说。
因为东西方的情况不同、历史不同、农业生产力水平不同、铁器牛耕垄作等技术出现的时间不同。
导致了,欧洲的启蒙运动,是适合欧洲的。
而大顺的启蒙运动,注定是和欧洲不同的。
欧洲的启蒙运动,是要砸碎神权、砸碎那些封建法理的“辩经”。
大顺的启蒙运动,是要解决物质问题、砸碎那些束缚在众人身上锁链的“实干”。
就像是大顺的那些名义上没有人身依附的佃户,靠“念经”,能解决什么问题?
念完经,说佃户和地主都是人、是平等的。佃户没有给地主劳役的义务……
这经念完了。
第二天地主说,这个经念得好啊,启蒙的妙啊,现在你和我都是平等的人。但你不去我家干活,我明年地就不租给你。那你去还是不去?
只靠念经,是无法改变这个现实的。
刘玉没念经,而是通过在北美的政策,使得一些佃户,有了“老子就不去给地主服劳役,老子去扶桑干八年授田百亩去也”的底气,或者说有了佃户和地主在人格上“平等”的物质基础。
包括说,历朝农民起义喊出的“均田”口号,就是大顺特色的启蒙运动——只有均田,才能真正的平等,否则就是空谈。
佃户和地主,能平等吗?
这不是扯犊子的空谈吗?
包括说寺庙的结婚先去睡一个月才能租佃的特色、苏皖地区从明中期就开始出现的佃户农奴化给地主服劳役等情况,都是如此。
法律说,结婚先去寺庙税一个月,是不对的,佃户没有此义务,寺庙也没有“除夜权”的权利。
事实上,你不去,那么你就没有地种;没有地种,你就得饿死。因为,私有制下,生产资料集中在人家手里,你没有生产资料,人家说啥你不听、又没有那么多可以工作当无产者养活自己的岗位,那你除了听话还有啥办法?
欧洲是宗教影响太久,封建法权非常的深入,所以必须要念经来启蒙。创造新的经书,包括从宗教改革开始,清教徒的理想社会就是“自耕农加有形圣人的教化、靠仁爱和乡约的村社”。
而他们实现这种梦想的方式,是迁徙到北美。
大顺这边,传统的理想社会,其实也是“自耕农加有形圣人的教化,靠仁爱和乡约的村社”。
理想是一致的。
区别就是,在大顺,想要实现这种理想,只能靠均田的大起义、或者均田限田的改革。
更简单点来说:
欧洲的情况,是法律和政权,规定了人的不平等,人身依附关系,封建义务等。所以,欧洲的启蒙运动,重点在于“用经书,论证这些不平等,是不对的”。
大顺的情况,是法律和政权,在形式上,并没有强制规定人身依附关系。所以,大顺的启蒙运动,重点在于“在物质层面上,解决人与人实质上的不平等的根源问题”。
或者说,至少,把工业时代早期的那种形式上的自由,得以贯彻。
这种形式上的自由的意思,是说一个佃户,他可以选择当佃户,也可以选择去做工、可以选择去血汗工厂干几年就累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