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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八一章 国富论(三)
,又须以羊毛的捆数、重量,买者姓名住址,及移运地址,作同样的报告】

    【凡居在距海十五哩内的人,在未向国王保证,和出示向西报告之前,不得购买任何羊毛】

    【倘若未作这样的报告和保证,便将羊毛向海边输运,一经发觉,就没收其羊毛,犯者科罚金每磅三先令……倘在查封后,有人要求领还,必须对国库提出保证,在败诉时,除了其他一切处罚,还须交付三倍的诉讼费】

    再再比如:

    【威廉三世八年之法令:凡羊毛贸易,羊毛不得装在箱内、桶内、匣内,以防逃避】

    【只可用布或皮革包装,外面写着三吋长的大字“羊毛”或“毛线”,否则没收货物及其盛器,每磅罚三先令,由所有者或包装者交纳】

    【除了在日出及日落之间的时候,羊毛又不可由马或马车搬运,也不可在离海达五哩以内由陆路搬运,否则没收货物及车马】

    如果说,这还不像是“秦法”。

    那么,加上下面这两条,那就绝对没跑了。

    【凡违法卖羊毛种种,皆有罚款……】

    【对居民中任何二人执行裁判,裁判罚金,由其全村课税来偿还】

    【倘有人私通小邑官吏,以求减免罚金,则处以徒刑五年】

    【任何人都可告发】

    【告发者免罪、免罚】

    再有:

    【依威廉三世八年之第20条法令之规定:织机或机械禁止输出,违则不仅把输出乃至企图输出的织机或机械没收,而且须科罚金四十镑】

    【此法令鼓励告发。罚金40磅,一半归于国王,一半归于告发人】

    【另后之法令……若私自出售,违则货物没收,犯者科罚金二百镑,知情不报又以船供其运输的船长,亦须科罚金二百镑】

    【一半罚金归于告发人】

    这些法令,只是林林总总的诸多法令中的一小部分。

    一叶落,而知秋至。

    这还只是羊毛部分。

    若是加上盐、木材、靛草、松脂、粮食等等,可以说蔚为大观。

    读懂了这些法令。

    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里维坦》这样的书,会由英国人写出来。

    人只能想象自己见过的东西,没见过的东西怎么想?

    那些被“讽刺”为里维坦的东方的君主制国家,不管是大明,还是大顺,甚至更早的大唐大宋,真的只能说那句话:我是个屁的里维坦?我要是里维坦能是这个吊样?

    甚至可以说,狗屁的百代皆行秦法,大明大顺这样的破落户,也配说自己行的是秦法?

    读懂了这些法令。

    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北美那群人,对“自由”如此的向往。

    为什么会英国派人统治北美,是那样的恐惧。

    为什么富兰克林希望把宾夕法尼亚变成王家殖民地,本来是为了更好地处理税收和分地问题,结果宾夕法尼亚的百姓,宁可让宾家族继续当宾州的大地主,也反对富兰克林让宾州变王家殖民地的想法。

    甚至可以说,此时的英国,于法律上,严苛到无以复加,各种鼓励举报、鼓励举报者分享罚款。

    于经济上,是地球上距离《管子》里面那一套东西最近的国家。

    没有之一。

    了解了这个大背景,才能理解,为什么说辉格史观是叼飞盘的,我牛是因为我的政策对;而自由贸易理论,是反英国体制的,认为英国做的一切都不对。

    如果,把自由贸易理论,理解成“对英国成为日不落的解释”,那恰恰是反了。

    自由贸易理论的出台,恰恰是“如果英国不管这么多,英国早起飞了,肯定比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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