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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三章 死与复仇(十三)

    这并不代表线列决战战术就过时了,当时的情况事后复盘,肯定是有偶然性的。

    比如风向。

    比如硝烟掩护。

    比如穿插时候没有坏运气从而活着插了过去等等、等等。

    这使得当时能够做的选择不多,要么选择你打你的我打我的,你插尾巴我也插尾巴;要么就选择不去救援,绕转风向追尾巴打。

    但总之,回头救援肯定是不对的,那等于让大顺海军打了一个时间差,利用战列决战的缺陷,以多打少。

    不过,从那场战斗的复盘来看,爱德华·霍克也可以看到一些大顺海军的战术风格。

    胆大、敢赌、选择近距离打吃水线而不是打桅杆索具、分舰队有一定的指挥权而非全部都在旗舰那、年轻、有朝气、敢拼一拼赌命运赌前途……以及,估计他们的《作战条例》,也是鼓励这种局部优势战术的。

    爱德华·霍克当然没看过大顺海军的作战条例。

    但通过这场战斗,他对大顺海军的作战条例有了一定的猜测:鼓励海军在纵队对射时,抓住机会,穿插分割对方尾部,迫使敌军中军和前锋主力回援,利用风帆时代的转向时间差,达成局部优势。

    当然,这需要条件允许,且需要分舰队舰长拥有极强的主观能动性。

    并且,可能因为海军建军时间不久,故而更有朝气,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

    这玩意儿,不可能是意外,比如说当时的分舰队舰长晕头了,插到舰队尾巴去了。

    显然,在训练中,他们一定训练过类似的战术,这样才能让分舰队指挥舰长,在风向改变之后,立刻抓住了机会。

    并且,从后续来看,大顺舰队的其余战舰,也明显知道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这也不是说舰队司令临阵果决指挥就能做到的——如果没有针对性的战术体系,那么就算舰队司令是天才,以此时的通讯手段,和弥漫硝烟的战场现实,都不可能让舰队如此完美的执行战术。

    当然,战后来看,大顺舰队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比如追击不彻底、对地形不是很熟、朝气太过以至于一些船过于莽撞而被截住等等。

    那场战役,还有一个小插曲。

    亲历过那场海战的双方水手,都对大约十一点半左右战场最激烈地方的巨大鲨鱼群印象深刻。

    两边的水手在严酷的训练和痛苦的海上生活中,基本都是疯子、精神病、以及缺乏人味儿的“人渣”。

    而战斗条例,又迫使战斗中,除非军官,否则重伤员是不能救治的。

    炮仓里地方本来就狭小,一旦有人重伤占着地方,会严重影响装填速度。

    所以……双方的、当然也包括此时主流海军强国如法国等,其海军作战条例都有这么一条:没用的水手往海里扔,别占地方。

    死去的、重伤的、没死的,都直接往海里扔。船上的军官除外——实习军官是军官;枪炮长、炮长之类的不是军官。

    是以,在战斗最激烈的时候,被炮声和血腥味吸引来的鲨鱼群,成为了两边水手都难以磨灭的记忆。

    大量的伤员被直接扔进了大海,被鲨鱼吃掉。

    此时的海战就是这样的,平时也扔,只是赶巧了那天有大量的鲨鱼,难免印象深刻。

    毕竟,此时的海战中,只有“死和不死”两种情况。

    眼睛被炮弹砸碎的木屑扎碎,这属于不死,因为把眼睛抠出来还能动弹,日后是否感染听天由命,但属于是“可以不被扔海里”的那部分。也就是“不死之人”。

    手臂断了,也算是“不死之人”。

    以眼睛、手腕为界限,此等程度以下,均算轻伤,均算“不死之人”。

    而剩下的,即便还在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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