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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二二章 昨日投名状、今日罪名簿

    不求他们箪食壶浆,但求做一个合格的墙头草。

    东风都压倒西风了,头却还顺着西风歪,这样的,连当墙头草都没资格,完全可以清理掉了。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参赞今日把连富光等人召集起来,确定是朝廷出兵后,连富光便也知道荷兰人召集他们干什么了。

    想都不用想,肯定是让甲必丹、雷珍兰们,严格约束华人,不要出门乱晃。以防有奸细混在其中,到时候从内部作乱。

    这些人,在荷兰人看来,基本上还是可信的。

    如连富光,他的母亲是基督徒,早已经皈依了主,大顺这边禁教,而且也不管是新教还是旧教,估计大顺这边也分的不太清楚。跟日本一样,出现个十字架,你说这是新教的,还是旧教的?

    而且,在荷兰人看来,城中的华人也是基本服从总督府管理的。

    果然,在公司参赞说完公司正在调兵、稳住人心之后,便下达了命令。

    “勃良安地区本身就有华人,他们在本地也肯定是有联系的。巴达维亚城中,一定会有一些间谍,混杂在唐人之中。”

    “你们作为甲必丹、雷珍兰。在中国大皇帝看来,你们都是叛徒。我想,如果让中国人侵略了巴达维亚,你们的下场不会比当年因为叛国而被处决的那个彼得·埃尔伯费尔德更好。”

    “叛国,可是大罪。”

    “当然,你们对公司是忠诚的。”

    说到这,东印度公司的参赞拿出一个小本本,挨个将在场的华人头目表扬了一番。

    “甲必丹连富光,1736年,曾举报过连怀观言行不轨,可能煽动叛乱。”

    “雷珍兰陈忠实,1738年,举报连富光的弟弟连捷光,和乌衫党头目混迹在一起。”

    “雷珍兰林平,1738年,曾建议将城中没有居留证的唐人全部审查、关押,送到锡兰做债务奴隶,以确保留在巴达维亚的唐人都是良民。”

    ……每念一个名字,下面坐着的雷珍兰、甲必丹们便哆嗦一下。

    荷兰人说,这是对公司的忠诚、是功绩。

    可问题是,若是朝廷夺下了巴达维亚,他们这些“忠诚”、“功绩”还是忠诚和功绩吗?

    或许,不是每一个雷珍兰、甲必丹都与荷兰人穿一条裤子。但是,巴达维亚的每一个甲必丹、雷珍兰,身上都不干净。

    历史上红溪惨案发生的时候,最早报信给总督的,也是三位华人雷珍兰。而且,在事后让连富光背锅的时候,围绕着谁是下一任甲必丹,雷珍兰们展开了非常激烈的勾心斗角。

    那句著名的“连富光作为甲必丹,华人起义的事,晾他不应该不知道”的莫须有、并最终导致连富光背黑锅被流放安汶的这句话,不是荷兰人定的罪,而是陈忠实这位雷珍兰提供的。

    在大屠杀的当天,让华人待在家里不要反抗的,也是这些甲必丹和雷珍兰,派传令兵挨家挨户通知的,并且主动收缴了一部分武器。

    如今惨案并未发生,可这些人平日里向荷兰人表忠心的举动,此时全成了压在每个人心头的阴影。

    如同一口能直接把他们刺穿的利刃,一旦城破,这口利刃就会落在他们头上。

    此时的连富光,不由想到了王五让他“纳投名状”的事。

    现在看来,自己在荷兰人这里,已经纳过投名状了。

    而且还不止一次。

    他没想到,荷兰人此时会把这些东西拿出来。

    悄悄看了看旁边的雷珍兰们,他们的神情也都极为难看。

    他们不只是担心这个。

    而是,如今荷兰人把这个东西拿出来,便足以证明一件事:巴达维亚,恐怕要守不住。

    因为拿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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