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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四章 出租奴婢
    这番交易能够达成,着实靠了几分儒生君子的信誉。

    非是三国之“何颍川之多才”这样的缘故,而是锁国之下,唯独对马才能进行朱子学上的交流;这倒是和何以长崎多兰学才俊,是差不多的道理。

    待氏江如苗一走,舰队立刻派了一艘船前往釜山,告知赵百泉这件事,希望他能配合一下。

    舰船抵达釜山之后,赵百泉并未前往东莱府,而是就留在釜山的原倭馆之中。

    他又不能去汉城,也就只能先居在被大顺海军占据的倭馆当中。

    否则去了东莱府也没符合身份的住处馆舍,互相不便。

    有些出乎赵百泉的意料,朝鲜这边的态度还是很恭顺的,尤其是听到赵百泉表示天朝会给征用的民夫钱的时候,态度就更加恭顺了。

    不过这么大的事,这边的地方官也做不了主,还是要派人前往汉城,要等王命。

    赵百泉并不清楚,东莱府这边听到钱之后就恭顺支持,不是看在天朝的面上,实是看在钱的面上。

    朝鲜,是有贱民阶层的。

    贱民又是分为公贱和私贱的,两班贵族,当地豪强有很多自己的私贱奴婢。

    这些奴婢阶层,是可以“租借劳力”给大顺的海军,让他们出苦力赚钱的。

    壬辰倭乱中,朝鲜王逃亡的时候,贱民阶层一把火烧了民册,加之之后的战乱恢复政策,使得许多原本是贱民阶层的人脱离了贱民身份,不像之前奴婢人口占七成那么夸张。

    可即便如此,此时的贱民奴婢阶层,也占据到人口的三四成左右。

    而且,是奉行一滴血原则的。

    哪怕爹不是贱民,母亲是贱民,那么孩子也是贱民。

    当然,理论上,贵族女人嫁给贱民男子,孩子可以算良民,但问题是法律又规定贵族女人不能嫁给贱民。

    奴婢阶层就是牛马,不是人。

    也所以才有了电影《南汉山城》里的那一幕:给满清当带路党翻译的朝鲜贱民,被朝鲜贵族义正言辞地询问:你也是朝鲜人呐!

    却被贱民反问一句:我父亲是奴隶,我母亲也是奴隶,奴隶根本就不是人,我连人都不是,怎么会是朝鲜人呢?

    既然奴婢不是人,那么大顺有给钱,而且给的钱还不少,远高于一个奴婢所能创造的财富,这边的贵族们当然是乐于接受大顺在这边征调人手。

    赵百泉虽是礼政府的人,可也算是个有能力的,知道就算征调朝鲜的民夫,也不能怨气让大顺背着、好处让朝鲜拿了。

    所以明确地说,会把钱发到每个民夫的手上,以宣扬天朝用人给钱,而不是让那些人怨恨天朝征调他们服徭役。

    大顺这边给出的工价,是按照修黄河大堤的役钱给的。

    也可以给米——海商们可以很轻松地把米运到这里,然后赚取差价,拿走白银。

    把这种事做成了生意,事情就简单了。

    这么好的事,怎么能让良民去干呢?自然是有奴婢的大族抢着来,不然征调良民的话,钱可就让良民拿去了。

    理论上,良民是可以花钱买两班贵族的低阶种姓的,朝鲜内部又少用钱,大顺这边给的可是白银,良民肯定会趋之若鹜。

    若是汉城那边同意,肯定会让当地官员就地征调人手以助天朝伐倭,这等好事的名额,自也就被当地大族分掉了。

    奴婢又不怎么值钱,一匹正常点的马,也能换两个壮实一点的奴婢。

    种姓制度和一滴血原则下,也不怕奴婢不够,工商业也不发达,人工价格自然比大顺要便宜许多。

    赵百泉没想到当地的官员们如此积极踊跃,心里闷着的一肚子火,没有机会发泄出来,着实憋的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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