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普鲁弗洛克的情歌
孟初看着眼前的小女孩子,主动追求李俊竹并且成功了的女孩子,心中竟然泛起了一点点没有敌手的惋惜。女孩子喜欢一个人,用到了“追求”,失败的机会就是很大的。
她大概猜到了这个一脸急切的女生要讲怎样的故事。
教室里的同学走光了,走廊的感应灯随着偶尔的脚步声忽明忽灭,孟初倚在窗台上,静静听她讲,反正今天,是自己回家。
她仿佛听到了一个平行世界。
在那个世界里,孟初和李俊竹一见钟情,而且是她先释放了好感,李才是矜持的那个人,她吵吵嚷嚷着说喜欢,却从来没有真正现过身。
孟初听到这里,自我嘲解。毕竟她刚刚还对“追求”男生的行为表示轻蔑。没想到在一些人的脑袋里,她也这么做了。
而面前的小姑娘,在学期初发现了李俊竹的帅,以单纯喜欢那张脸的原因表白,本没想到会被接受。
但是被接受之后呢?
她发现李俊竹是个特别无聊的人。她根本找不到话题聊下去,他也没有和她谈恋爱的意愿。
那俩个人在一起干嘛呢。
孟初感到了谈话的无聊,开始思念沈清越每晚离别时道的晚安。
女孩子接着说。
她说直到这周的开始,她和李俊竹聊起孟初,她才知道了她为什么会被接受。swisen.
她说接下来的几天,李俊竹给她讲了很多对孟初的感觉,被孟初喜欢的感觉,被孟初抛弃的感觉。他们俩终于找到了可以聊的话题,就是孟初,每天见面就是这个名字,重复重复再重复。
而她一点也不嫉妒,因为相处之后,是真的不来电。
他们俩都还不懂怎么恋爱,却一直在讨论着恋爱。
她现在过来,就是想告诉孟初,喜欢就勇敢说出来,不要埋在心里,让无关的人顶罪。
无关的人?她在暗示沈清越吗?有点想笑。孟初在心里无语问苍天,脸上还是带着假笑,假装没有被这个她不了解的,他人脑海里的平行世界惊到。
主要是,他喜欢我,他拿球砸我?
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我没有喜欢过他,好像,是你男朋友想多了。”
说完,孟初理了理书包肩带,又抬头看了下走廊里久灭的感应灯。
夜深啦。
一楼大堂的灯还亮着,昏昏黄黄地暧昧不清,就像少男少女的心思,只在夜里闪烁。
她不能说完全无感,只是觉得应该更加谨言慎行。
给他人幻想而不自知也算自己的错吗?
其实她想不明白。
有一件事她知道。面前的小姑娘和故事的男主人公都不太懂得什么是恋爱。
而她和沈清越,算是知道了一点点咯。
昏黄的灯柱下,沈清越背靠着墙,一只脚踏着自行车后轮上的横杠,正百无聊赖。
孟初走过去,忍不住想亲亲他。
怎么讲,毕竟眼前这个人,勇敢正直,无畏可爱,她很喜欢。
她的唇从沈清越的脸颊擦过,来到耳廓。
“在等我吗?那,让你久等啦。”
沈清越微转了下头,俩人的唇就碰上,静静地贴着。
孟初不想展示她高超的接吻技术,至少现在不想。
而沈清越,是确实没经验。
等他回过神来,孟初已经离开,蹦下了楼梯。
似乎,一直都是她在主动。想到这里,沈清越愈加觉得自己不是单恋。
手牵着手走到校门口,孟初却没和往常一样松开手去。
“今天没人来接我。”
“你可不可以送我回家?”
沈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