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皱皱巴巴的小野狐。
「原来,这狐妖怀了孩子,要吃人心给腹中幼狐补精气。它便做出了伤天害理之事。」
一时间,苏苒之也不知道该感慨母爱伟大,还是说妖怪本性残暴。
不过,狐妖原本就是一只山间野狐,不能用人间律法来要求它。最后它为此而偿命,倒也算一报还一报了。
「捕快得知此事后,忙把‘死者生前有个十二岁的小女儿,村里人说见过此女五年前在水中救过一只野狐。后来,此女被其父活活打死,只因为其父醉酒后性格暴躁,觉得女孩子是赔钱货’的事情说与仙长听。」
虽然亲生父母打死孩子这事儿在大安国很常见,也并不触犯律法。
但那打死的都是不肖子孙,跟性别无关。
这野狐欠了小姑娘的救命之恩,得知此事后便下山咬死其父。
原本野狐可以远走高飞,但它却贪恋那一颗心脏给腹中幼狐补精气,最后被闻讯赶来的仙长抓到,当场打死。
「仙长心念一动,原本打算直接焚毁野狐和其腹中幼狐。但念在野狐事出有因的份上,便把野狐剖腹取幼狐,将其带回宗门,希望能救活幼狐。」
天道轮回在小姑娘、其父和野狐三者之间画了一个圈,但幼狐是无辜的。
只是不知道这样做能不能养得活幼狐。
看完整个故事后,苏苒之誊抄起来很快。
抄写第一遍时,最后一句‘希望能救活幼狐’刚落笔,她突然感觉心脏重重的跳了一下。
手中的羊毫都差一点歪掉。
幸好苏苒之手腕稳住了,不然这份就算作废了。
誊抄这种话本子是有要求的,那就是从头到尾不得错一个字,不然整个话本的韵味就会散掉。
这大概就是大家常说的‘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