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17)
不远处的虚空,像是在看什么人一样,口吻中充满了怀念,
你该知道的,夜王是我侄子,而他的生父是我弟弟。我弟弟是个哥儿,生的貌美,可是天性却是一个潇洒的。这样的人,若是个男子,便能闯荡四方,有所作为。可惜的是,他是一个哥儿,还有那样的容貌。
后来不知道怎的,被老夜王看上了,那个夜王是个混不吝的,凡事都要随他的意,他才高兴。他看上了我弟弟,我们家也不是什么高门大户,自然与他抗衡不起。后来,即使我弟弟不愿,我们家也将他交了出去。
程蝶衣听到这里,手里的手绢被她捏的紧紧地,似乎有些害怕听到后面的故事了。
可是,付金莲却偏偏不如她的意,微微一笑,便将后面的故事说了出来。他这样的,夜王自然是不喜欢的。于是,使了点手段,让我弟弟屈服了。后来,许是因为受不了这样的刺激,亦或是他终于想通了,我弟弟的性情大变,成了一副浪荡不堪的模样。
那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了,后来再次得知他的消息,便是现在的夜王来投奔我的时候。
说到这里,沈金莲停了下来,看着听得目瞪口呆的程蝶衣,缓缓地问道:你可知道,我第一次见到夜王时,他是个什么模样?
程蝶衣接受的消息过多,以至于有点反应不过来,闻言机械的摇了摇头。
付金莲也不在意,继续在回忆里深挖,接着说道:那是一个不足十岁的男孩,浑身上下似乎只剩下了骷髅架了,满身是血的朝着我说道,他是我弟弟的孩子,我弟弟已经被他的父亲杀死了,他想让我收留他一阵。
我当时已经是你姑父的夫人了,地位尊贵,有着大好的未来,怎么可能去管一个来路不明的野孩子。可是当我看到他那双狼一样的眼睛时,我犹豫了,左右不过是多喂几口饭的事情,我还是答应了。现在看来,其实那个决定还是挺正确的。
后来啊,我发现他不仅是我弟弟的孩子,也是老夜王的儿子。于是,我便养着他,没有给多精贵的吃食,只是让他不至于饿死。就这样养了两年,当他不再是那么瘦骨嶙峋,终于有点少年模样的时候,他突然消失了。
后来,当我再次得知他的消息的时候,便是他杀了自己的父亲,取代他成为了新的夜王的时候。你可还记得,我那套人人都羡慕的首饰?
程蝶衣自然是记得的,若不是姑母交出了那套价值连城、绝无仅有的东西,她们两个根本就不可能从那吃人的狼窝里逃出来。
那便是现在的夜王继位之后,有人送来给我的。所以我才知道当初那个狼一样的孩子,成了如今的夜王。付金莲拍了拍她的手,继续说道:
你要知道,那半大的少年要做成功这一切,是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和心血,有着怎样的狠辣手段,才能成功。所以,即使是他对你冷淡,也是正常的。
姑姑,我晓得了。程蝶衣听完了姑母的讲述,一半是觉得夜王厉害,一半是觉得夜王可怕。从以前的一无所有,到现在的应有尽有、人人惧怕,那心肠得有多硬,才能担得起这一路的腥风血雨啊?
见程蝶衣将自己的话听了进去,付金莲欣慰的点了点头,最后似乎还是想到了点什么,还是交代了一句,我知道你是个机灵的孩子,我们现在需要的就是徐徐图之,你要耐心等待,不要露出不该有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