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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必须自救!
白卿云犹豫半响,到底还是决定提剑出门。原因无他,现在是个好机会。
灵萱刚才不是说叶清和昏迷不醒吗?据说人要是生病,脑子就不好使。那岂不是个表达忠心的好机会?大不了,他给人端茶送水,给人捏肩捶背,再抱着人大腿痛哭流涕。
叶清和所住的地方位于天一宗听雪峰最偏僻的悬崖边,那里不光远离听雪峰正殿,而且只有一间破草庐。
房屋破旧摇摇欲坠四面透风,乃至于下雨都要漏水、刮一阵微风屋子都要晃三下,更何况听雪峰常年下雪,说是屋子还没外面暖和。
这地,想也不用想肯定是原主搞得鬼。
当年作者特意花了小半章来描写这个房屋的破败偏远,给白卿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因此没花多少时间他就飞到了小屋门前。
这一来,他才发现作者的描写——真的是太精准了。
以前光凭文字还无法感受,等真的看到后,白卿云只能说这那叫房子,破破烂烂的还不如一个顶四根柱子的亭子好。
真不敢想象,修真界第一的门派还有这样的破房子,比贫民窟的危房还要破败两分。
要知道叶清和被带上峰才十四五岁,这过了一年半撑死十六,放白卿云生活的世界还是半大的孩子未成年呢。都是修士了,还为了点小事这样对待一个半大孩子。
人渣!
在心里唾弃一番原主,白卿云小心翼翼地拉开房门,生怕自己一用力这年久失修的木板就直接掉下,让叶清和最后一个挡风的地都没了。
屋子很小,里面除了一张床铺一张瘸腿凳子就没别的家具,所以他一进门,便看到躺在床上头缠绷带背对大门的少年。
躺在床上昏睡的,应该就是男主叶清和。说到这叶清和,原著中只要一出场,作者便会大发特发地描写一番,极尽掏空文学功底。
根据他无聊时的统计,全书中男主出场分别惊艳众人八十七次,引起惊呼九十次,看红脸五十次,女修看晕三十八次,简直是靠美色迷倒人之典范。白卿云还真有点好奇,这个作者笔下的漂亮宝贝,究竟长什么样。
因此,白卿云不自觉的伸长脖子,眼睛死命往里面瞧。
这一瞧,白卿云一下愣在原地。
这叶清和,长得也忒好看了吧。
少年眉眼是好的、鼻唇是好的,五官单拿出一样来都堪称模板,更难能可贵的是当它们组合在一起之时,不会突兀更不损其气,相互交融互为其增色,放在一张脸上,和谐更俊秀,就连右眼角的泪痣都满满写着美姿二字。
荒屋听雪路,白皙少年人。
白卿云也不是什么土包子,上辈子看到过的美人可不少,但没有一个想叶清和一样,脸上每个部位都生成他喜欢的模样,让他都不知如何是好。
到了这个地步,什么貌若潘安、面若冠玉、风流倜傥都显得窄了,看到叶清和他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有的外貌只能用好看才能概括。
不愧是男主,现在受着伤还是个半大小子就这样,若是成年……难怪里,能把修真界最好的女人都收入怀中。若是这个外貌,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呢。
特别是,面对昏迷不醒的叶清和,白卿云悄摸伸出食指戳了戳脸颊,感受到指尖美好的触感,心头一颤。
面对大胆的动作,床上的人紧闭双眼陷入沉睡没有任何反应,显然是还未清醒。见此,白卿云越发大胆,一边戳一边心里燃起一股诡异的快感。
以后的修真第一又如何,后宫遍布修真界又如何,现在还不是躺在床上任由他戳脸。
谢谢,有爽到!
四目相对,望着床上人明亮的眼珠,白卿云点点头又是一戳,白皙的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