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这次不走寻常路
来,把背包放下,霰弹枪从肩上卸下,然后伸直两条长腿靠在沙发上装死狗,“太他妈沉了……”
她撩起汗湿的额发,目光落在黑色的霰弹枪上,雷明顿870空枪重量都超过三公斤,半夏在脑中设想了一下当自己在外头被大眼睛发现时该怎么逃命,最后摇摇头,这么多累赘在身上,死路一条。
再试试。
休息片刻,她再次披挂上阵,装备齐全,一个猛虎下山从客厅里扑进卧室,下巴被枪托撞一下,疼得半小时说不出话。
“嘶——哈——”
半夏龇牙咧嘴地对着镜子涂酒精,下巴肉眼可见地肿了,她愤怒地用脚踹卫生间的墙:“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去死!”
骂完了还是得乖乖地再来,这次她特意把霰弹枪的枪托给固定好,站在客厅里,慢慢躬身,腰腿积蓄力量,一个饿虎扑羊往前一蹿,贴地匍匐前进,进入卧室后警惕地左右观察——“安全!”
“翻滚进入掩体!”
半夏开始战术翻滚——
滚不动。
背包太大给卡住了。
半夏侧躺在地板上,努力试图翻滚,可身后的背包就是块大石头,她和背包抗争许久,像咸鱼那样在砧板上努力蹦跶,最后半夏放弃了努力,躺在地板上思考人生:纵使我一世英名,最后也免不了被一个背包害死?
“再来一次。”
她扔掉背包再试一次。
这次滚得毫无障碍,从卧室门口一路滚进床底下,滚得顺风顺水,滚得行云流水,滚得芙蓉出水。
滚得太好以至于半夏也想给bg表演一下。
每次出门之前,半夏都要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这是老师的叮嘱,出门之前清点装备是必须的,尤其是武器,离家五十米手里带枪,子弹上膛。但这次半夏决定不带霰弹枪,这东西除了徒增重量起不到什么其他作用,任何一个大脑正常的人都不会尝试用枪械和大眼睛正面对抗。
这一次的行动逻辑和以往都不一样,平时她可以全副武装,在大街中央慢悠悠地散步,但今天不行。
半夏一再精简自己的装备,减轻负重,确保行动不受妨碍,背包宽不过肩,避免攀爬钻洞时被挂住,腰腹绑带收紧,用腰臀承受重量以减轻体力消耗,老师教的能用上的经验都用上了。
对着镜子,半夏轻轻地蹦了蹦,镜子里的女孩很有活力。
这一次出门,她不走寻常路。
她要出远门去取一件时光慢递,这大概是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时光慢递,半夏在地图上画了两个圈,一个圈在紫台办公楼,一个圈在莫愁湖地铁站。
“bg呀,你给我规划的路线就是一条直线,沿着中山东路径直往鼓楼广场那边去了?”
“是的,大小姐,这就是我们规划的路线,over.”
“可是我没看到有规划的痕迹,我自己如果要去那边的话,也是走这条路,那这个规划有什么必要吗?”
“那就是英雄所见略同咯,大小姐,不过这个确实是专家组规划出来的路线,你走这条路是相对最安全的,over.”
白杨放下手咪,扭头冲着客厅喊:“麻烦你们声音小一点!我正通着呢!”
客厅里吵成了一锅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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