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但还是给他唱了一首温柔的小调。
露台有微风,宁晃唱过了,抬头看他。
眼底倒影着夜空和他。
他一厢情愿地认为,城市的夜空里没有星星,一定是因为星星都落在了宁晃的琴弦上。
他仰头喝了一口啤酒,把啤酒罐子捏扁,大着胆子直呼其名:“宁晃。”
宁晃挑了挑眉。
“你喜欢什么样的?”他盯着他。
宁晃调着琴弦,懒洋洋说:“喜欢听我话的。”
“我听话吗?”他问。
“还行吧。”
而这小调哼着哼着,就过了十年。
他成为了宁晃听话的男朋友。
5.
陆忱三十岁。
研究生毕业,跟宁晃在一起,之后创业成功。
春风得意。
唯一猝不及防,是宁晃缩水了。
——回到了十八岁。
第2章
6
宁晃是在旅游回城的路上出现的变化。
一觉醒来,就把十八岁以后的一切忘得一干二净,甚至怀疑自己穿越了时空,来到了十六年后。
十八岁的宁晃,还是个背井离乡的地下歌手,酷而拽,穷且娇。
因为忘记了自己寄存的行李,身无分文,跑去一个黑酒吧打了两天工,才终于被丢了小叔叔的陆忱找到了。
人刚唱完下午的场子,晚上还有一场表演。
变小了的宁晃,腰是软的,嘴巴是嫩红的。短发被发胶粘起,露出傲慢却青涩的眉眼,眼尾还贴着闪闪的亮片,看人的眼神着十二分的倔强不驯。
他刚表演完,闷热的汗水顺着下颌往下滴,淌进贴身的黑色背心里、洇湿了一小片,那精瘦带点肌肉的手臂,也染上了微微汗湿的光泽。
一双做工讲究的皮鞋停驻在他的面前。
宁晃有些警惕,又有一点迷茫,背着个吉他,皱着眉看他,说:“你谁啊?找我干嘛?”
他这样实在是太漂亮了,一身的活泛劲儿像是九月端上桌的螃蟹,鲜香四溢,连坚硬刺人的外壳都是诱人的红。
陆忱本没想到小叔叔一朝变小,只是顺着踪迹查过来,的确是眼前这个人,这才火急火燎赶来找人。
谁知甫一见面,就被当年的美色冲击得七零八落,本就焦急的脑子晕晕乎乎,全然找不到东南西北,半天不晓得回一句。
在宁晃眼里,这个三十岁一身奢侈品、斯文败类一样的男人,用如狼似虎的眼神儿盯着他,恨不得要把人整个儿吞了似的。
这种眼神他见得可太多了。
好感先掉了三十个点。
再一看看,这人长得倒还算风雅俊秀,气质也温煦,但偏偏眼下浮着并不相称的淡青色,显然有几分纵欲过度之相。
再减十个点。
陆忱慢慢措辞着给他解释,说,其实你变小了,因此忘了一些事情,但我们原本是情侣。
你失去了记忆,应该也会感到奇怪才对。
那样子特别像是为富不仁、想要诱拐小帅哥的老板。
还有点像是妄想症患者。
宁晃面无表情地嘀咕了一声:“骗鬼呢,老子不喜欢男人。”
陆忱心想,放屁,你当初可喜欢我这个男大学生了。
还明目张胆说喜欢听话的。
但对着变小了的宁晃,只能温声说:“真的,你仔细看看。”
宁晃看了他半天,皱眉,还是坚定地摇头:“不可能,我不喜欢比我年纪大这么多的。
陆忱当场被暴击。
脑子里飘过去一万句年纪大年纪大年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