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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跑了一个多时辰, 头顶白雾氤氲, 呼吸也渐渐沉重,终于在一处小山包边上歇了下来。
[2小时12分, 30.17公里!背上还驮了个一百多斤的汉子,我去, 老仲真不愧是个纯种的牲口啊!突厥王死得不冤。]
[地球近代的马拉松运动才跑42公里吧?能跑进2小时都能保持好几年男子世界纪录了!]
[难以想象,中古年代就有如此开发人体潜力的“内功”,还是“武功”?小厉子, 我出五千星币买你公公那套“功法”,这很有助于基因开潜计划的推进。]
【阿弦,上人出赏格购买仲老先生的功法, 等救援仲将军后, 你考虑下吧!价格不错。】
厉弦正奄奄一息靠在山包上喘息,无力地挥挥手,什么买“功法”的破事,日后再说, 如今都没见到阿衡平安,哪里有心思想这些有的没的。
老仲站在一旁调息,神色忽地一动,突然抽出腰后插着的短标枪, 用力向近旁一棵孤零零的歪脖子树冠上掷出,扑一声轻响, 扎着一团灰扑扑的东西掉下树来。
他嗤声一笑,快步奔去捡起,拎着那只肥嘟嘟、血淋淋的野鸡,走到厉大人跟前,一手递了过去:
“小子,这就顶不住了?嗤!忒地无用。吃点肉食补补,免得背着跑几步都把你颠死了。”
死不瞑目的野鸡突着眼珠子,凌乱的毛发上血腥扑鼻,厉弦只觉胃中一阵翻滚,忍不住又呕声连连。
“啧啧啧!你这等娇花般的少爷,不在京城走马章台,做你的纨绔公子,却来北地自寻罪受,当真是想不开!”
老仲盯着厉公子青白交加的脸庞,漫声道:“当日我在突厥北蛮处行刺王驾,得手后孤身杀出一条血路,身后是恶狼般的凶敌追杀,身无长物,手中只有一把短剑,一路南归便是一路杀过去,不过是茹毛饮血,敌死我活。若是我像你这般,连见点连血的生食都要呕三声,你也见不到我如今站在你面前了。”
他站在厉弦身前,身躯高大,背着光,看不清神色。
“你救了我一家老小的命,给了我家老二活下去的机会,我仲某人记你的大恩。这次你甘冒奇险去援救老二,我也承你的情谊。”
老仲语调一缓,突地低声道:“你与阿衡情深谊重,我看在眼中。如今你父权势彪炳,我仲家的狗屁大罪皇帝也算开恩赦了,你二人年已十七八,正是有为之身、锦绣前途,当背负起家族的责任,也无多少快活逍遥的日子了。人生在世,上不愧祖宗,下有香火承继,娶妻生子才是天道人伦。
待此次事了,我会为老二寻桩门当户对的亲事,找个能生养的媳妇,把终身大事了了,生下几个娃娃传宗接代。你二人若是情谊不变,能相扶相持一辈子,也是桩难得的美事。”
[嗷嗷嗷,棒打鸳鸳的好戏终于上场了,老仲连张支票都没甩,就弄只死山鸡收买,不对,是恫吓我家小厉子,差评!]
[哪里棒打了?人家老仲立场很明确,一点也不反对小厉子和仲将军相亲相爱,还希望他俩白头偕老呢!就是爱归爱,生归生,这倒是很符合老仲的处事哲学,对温夫人爱得要死,怕得要命,却是一点也不妨碍他纳妾,一个接一个地让别的女人给自己生娃。]
[啧啧!中古人类就这点麻烦,必须女人亲自生孩子,男男、女女都没办法基因结合。哪像现在这么方便,想要爱情就谈个恋爱,想要家庭就申请婚姻,想要孩子就调配基因……哎!对了,硅基和炭基听说最近都能调和生娃了?生出来算人机,还是机人?]
[中古时代的主流思想认为同性相恋不出格,还挺风雅,前朝汉时连皇帝都有几个男□□人,但是不娶亲生子就逆人伦了,会被整个主流社会唾弃的。]
[小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