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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毒战争
    这次自由论坛是反对“反毒战争”的系列讲座的第二部分,主讲者也来自新泽西州,叫艾德·弗尔钦(EdForchion),自称“新州草民”(NJeedman),自创了一个“大麻合法党”。我一看见传单上他的形象就喜欢上了他,觉得这肯定是个非常叛逆的家伙。

    艾德出生在一个基督徒的家庭,却从小就对基督教反感。他认为基督教是白人强加在黑人身上的宗教,黑人应当信黑人自己的宗教。后来他信了一种牙买加黑人在30年代发明出来的宗教Rastafarian。

    16岁时,艾德抽上了他生平的第一支大麻烟,他发现大麻对他所患有的气喘病有很好的疗效,于是,他不再服用医生开出的“化学”药品,改用大麻来对付气喘病,效果非常好。从那时起,他就得到了个“weedman(草民,此‘草’又指大麻)”的外号。

    随后,他和平常人一样参军、恋爱、结婚、生子。下面是1989年6月他随军驻扎在西德时的全家福。

    在军中,他自然不能再使用大麻,由于他的气喘病实在厉害,很快就因病退役了。这家伙把自己的名字改为“爱德华”,重去参军。这次,他偷偷地继续使用大麻,结果一直服役到1990年正式退役,气喘病也没有发。

    退役后,他买了辆卡车,在美国两岸之间跑运输。1992年在亚利桑拿州,他遇到了一群致力于使大麻合法化的人,艾德也积极参与了他们的活动。他成立了“大麻合法党”,参加过几次竞选,曾经得到过两千多票。

    1997年11月,他由于被发现藏有大麻,被新泽西警方逮捕。艾德拒绝了州方的认罪求情协议(pleadeal,和政府方达成的为了避负较重的处罚而承认轻罪的协议),决定要上庭抗争。他引用马丁·路德·金博士的一段话说:“要反抗不公正的法律,必须是公开的、充满爱心的,而且愿意接受任何惩罚。我认为,一个人去故意违反那些他的良心告诉他是不公正的法律,并且愿意为此入狱,以激起人们的良心感知到不公正的存在,这样的人正是在表达对法律最高的敬意。”

    在法庭上,他被判入狱10年,但在17个月后,他被释放出狱,处于强化监督管制(IntensiveSupervisionProgram,简写为ISP)之下。强化监督管制是比假释更严厉的处置,警方随时可以搜查他的身体和住处是否藏有大麻,并不许探望他自己的孩子,不许继续从事政治活动。艾德感到自己的合法权利被极大地侵犯了,从此,他改称自己为“宪法第一修正案活动者(1StAmendmentActivist)”,认为自己有权说他任何想说的东西,政府对自己的迫害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

    由于艾德仍然四处公开宣称大麻应当合法,在2002年,新泽西警方再度逮捕了他。法庭判决艾德不再适合强化监督管制,必须继续服完他10年的刑期。这件事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人们质疑这是对言论自由的侵犯。新泽西最大的报纸《明星记事报》(《tarLedger》)报道了此案,这是登在该报上的听证会时的照片:

    2003年1月,联邦法官埃尔纳斯(Irenas)推翻了新泽西法庭的判决,下令把艾德释放,重新置回强化监督管制。艾德继续从事他对“大麻合法化”和“捍卫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活动。

    以上是艾德的传奇半生。今天他演讲的题目是“种族歧视的反毒战争”。他指出:

    1.毒品使用者中有13%是黑人,可在被因逮捕而遭毒品危害的人群中有35%是黑人,在认罪的人中有55%是黑人,而在最终入狱的人中,则有高达74%的是黑人。

    2.黑人因毒品而被判入狱的比例是白人的13倍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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