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出于礼貌,姜九笙取下了口罩,道:“你好。”她笑了笑,总是带着三分云淡风轻,七分随性懒漫,眼里带着凉意,像神秘冷艳的猫。
对方小姑娘惊喜地瞪大了眼,有点难以置信:“我、我喜欢你很久了。”抖着手从双肩包里掏出来一只水彩笔,恳切又期待地询问姜九笙,“能不能给我签个名?”
“好,”姜九笙接过笔,“签哪里?”
小姑娘猛地一把扯开连帽的卫衣,揪着胸口的白t恤,两眼发光:“这!这!签心口!”
姜九笙笑着颔首,在小姑娘t恤衫心口的位置签了自己的名字,不像当下艺人花样百出又无从辨认的签名,是正楷字,端正又利索。
刚签完名,扣了笔帽,不知是何人忽然大喊了一声:“姜九笙!”
紧随着之后,走廊里人潮涌动,迅速就堵住了拐角的过道,原本安静的医院一时嘈杂起来,喊叫声突兀又引人注目,惹来了更多围观的人群,或许是姜九笙的粉丝,也或许不是,总之,追着走廊一股脑全围了上来。
“是姜九笙!”
“姜九笙!”
“笙爷,我爱你~”
姜九笙:“……”
她一向低调惯了,经纪人与助理都不在身边,如此场面倒让她有些不知如何是好了。
“笙爷。”
姜九笙看向那要了签名的姑娘。
她正一脸的视死如归,张开手就将姜九笙挡在了后面,小姑娘眼望四面耳听八方,随时做好了英勇就义的准备,一副要为了偶像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激昂慷慨:“你先走,我拦住他们。”
这是真爱粉,亲生的无疑。
姜九笙郑重地道了一声:“谢谢。”
迟疑了片刻,她转身,背着方向避开后面涌进的人群。
“这里是医院,安静!”
“各位都镇定点。”
“我们笙爷她——”
姜九笙的粉丝在娱乐圈里是出了名的铁忠,老婆粉居多,绝大部分是年轻的女性,狂热程度可想而知,不多时,小姑娘就拦不住了,聚集的人流一窝蜂地挤了上前,场面一度失控。
到底是医院,姜九笙并不想引起不必要的骚动,她转身跑进拐角,还未找准方向感,猝不及防时,手被拽住了。
是干燥又冰凉的一只手,力道很大。
她怔愣了一下,被拉进了背光的楼梯口,抬头,撞进一双深邃的瞳里,像融了漫天星辰,赏心悦目的美,却带着三分凉意。
鼻尖充斥的全是消毒水的味道,干净,却微微刺鼻,姜九笙愕然片刻,喊了他:“时医生。”
医生白袍,浅笑端方,是时瑾。
他低声说了句‘冒昧了’,便拉住了她手腕,微微用力,带着她掉了个方向。
“跟我来。”时瑾说。
莫名的心安,姜九笙一言不发,任由这个不过萍水之交的男人拉着她的手,走过一路昏黑。
他带她乘了医院内部人员乘坐的电梯,用指纹输入,漂亮的指腹在指纹识别的按钮上停留了多久,姜九笙的目光便跟着停留了多久,正怔忪出神时,时瑾松开了手,她这才发现,他握着她手腕那只手,掌心有汗,同他的手一样,也是凉凉的。
“抱歉。”
姜九笙摇头,道了谢。
时瑾按了负一楼,手指停顿了片刻,按钮里发出淡淡蓝色的光,折射在他指腹,有些透明色,莹润又好看,指节修长,骨骼分明且纤细。
一个男人,怎么生了这样一双极美的手。
帽子不知何时掉了,披散的头发遮了半张脸的轮廓,姜九笙垂着眼,盯着时瑾的手:“你的手,”她迟疑了许久,还是没能忍住,“我能再摸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