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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
遥远枕在谭睿康的大腿上,用抱枕按着自己的脑袋,从抱枕的缝里露出一只眼睛,看着电视出神。
“马骝,你病治好了,可以结婚了,什么时候去结婚?”遥远拳头碰了碰谭睿康的下巴,说。
谭睿康抱着遥远,说:“不结婚了,以后都不结婚了。再也不结婚了,守着你过日子。你别嫌弃哥。”
遥远道:“那你以后的小马骝怎么办?”
谭睿康道:“连你都照顾不好,怎么去爱自己的小孩?没这个资格。”
电视里的初中生嘻嘻哈哈在玩,没有声音,但是想象得出齐辉宇兴奋地说了句什么,然后大家又一起哄笑。
那个时候,他们还很小很小,遥远几乎不敢相信,自己还有段这样的岁月,也有段这样的青春。
☆、The End
遥远又说:“跑运动会的时候肝区还疼不。”
遥远摸了摸谭睿康的肋下,谭睿康说:“不疼。”
“这里呢?”
“这里?”
谭睿康抓着遥远的手,按在自己的胸口上,不说话,安静地注视着遥远。
遥远侧头看他,两人彼此看了很久很久。
他反复在脑海中对比当年谭睿康来到他家的那个模样与现在的容貌。
完全不一样了。
那时候的谭睿康就像一块黏糊糊的口香糖,头发油油腻腻,穿一双回力,袜子还破了两个洞。
现在他穿着洗得干干净净的衬衣,脖颈上有股淡淡的好闻气味,头发剪得很短很精神,戴着遥远给他的表,穿八十块钱一双的袜子,吃寿司会蘸芥末,认识牛市,会看大盘,听得懂粤语,会唱K歌之王。
他的领带只有遥远会打,离了家就被打得乱七八糟跟红领巾似的,他买衣服只听遥远的,遥远让他穿什么他就穿什么,从衬衣到袜子到内裤,全是他包办。
他买什么,卖什么,只有遥远才知道,吃什么,喝什么,都是他说了算。
那些年里他们一起上学一起等车,一起大笑一起淋雨,一起郁闷一起开心,就像一个脏兮兮的橡皮泥猴子,在遥远的光芒中脱胎换骨,这些年里,是他亲手把猴子捏成这副干干净净的可爱模样。这是他自己给自己捏的一份礼物,本来想算了不要了,随手扔了吧。
现在看来看去还是舍不得,毕竟花了这么多心血。
毕竟他除了是谭睿康之外,还是他哥。
似乎从他来到他家,坐在沙发上的那一刻,他们就注定了彼此无法割舍,渐渐融入对方的生命……不,应该说是在外公家的院子里……二十年前的那一天。
不管赵国刚做过什么,有多老多丑,只要他站在厨房里给他做饭,遥远就爱他,谭睿康亦然。
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他灵魂里的每一处,都有遥远的印记。
组成这大猴子的每一寸橡皮泥,不管是外表还是内里,都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