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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胡成鑫笑道:“说老薛媳妇呢,他媳妇儿可漂亮了。”

    薛明翊不带媳妇随军,大家都对他媳妇十分好奇。

    林婉晴面色淡淡的,“我也听说了,明翊怎么不让弟妹随军呀?”

    薛明翊眉眼冷淡,“家里亲戚多,舍不下。”

    胡成鑫笑道:“老薛嫌随军苦,又枯燥,怕弟妹烦闷呢。”

    林婉晴微微一笑,“是呢,从乡下过来,要是不识字的话,也不看书,每天除了做家务也没个说话的,是没有老家亲戚多方便,以后弟妹来了我多带她一起就好了。”

    正在这时一个通讯兵跑过来,喊道:“薛团,家里来信。”

    薛明翊原本冷淡的眉眼立刻生动起来,她上次打电话要缝纫机,这次写信要什么?

    林苏叶已经给他打过电话,有急事自然还会打,所以这封信不会是急事,那就是家信。

    他大步走过去接信。

    秦建民蹭得跑过来把信从通讯兵手里抢过去,“弟妹来的?给我瞅瞅有没有照片!”

    薛明翊一个小擒拿就把他的胳膊拧住,把信夺回来,“我还有事,先告辞。”

    他攒着信大步走了。

    秦建民:“嗨,你们看见没,老薛他笑了!”

    薛明翊回到自己办公室,这会儿大家都去食堂参加婚礼热闹,办公室静悄悄的,他迫不及待撕开信封掏出里面的信纸。

    除了一张折叠的大信纸,居然还有一张单独的小信纸。

    这是媳妇儿单独交代他的?

    他心头一热,当即把信纸展开,看到上面的内容登时身形一僵,两个耳朵瞬间红透了。

    第11章 堂妹来

    那张单独的信纸上赫然印着一个红红的有些模糊的唇印!

    薛明翊一下子想起媳妇儿那柔软甜美的双唇,顿时有些口干舌燥,他忙把信纸折叠起来。他把另外的信纸打开,映入眼帘的就是大军写的字,还有满篇的指印、小动物以及家人画像。

    他扫了一眼,就知道是大军主笔,林苏叶做画,那坨黑乎乎看不清的内容肯定是小岭写的。

    他又分辨出各人的指印,摁得过于用力有些模糊的是娘的,最小最可爱的是小女儿的,小妹的纹路清晰,很好辨认,大军小岭指纹差不多,但是大军的规规矩矩,破马张飞的是小岭。

    他找了找似乎没有媳妇儿的?

    随即想到那红红的唇印,他心又热起来,不对……他很快意识到问题所在,这唇印八成……应该肯定不是她的。

    他看完信,花了半秒钟分析得出结论——唇印是小岭这淘气包的。

    他发了两秒钟的呆,然后坐下写回信,摸了摸口袋,还真没几分钱。

    他走到窗口推开窗户,看到秦建民便喊道:“秦团,还我五块钱。”

    之前秦建民零零星星借过他好几次钱,从几块到几毛不等,一次也没还过,他虽然没记账但脑子好使。

    一般借钱给人,对方不主动还自己还不好意思要呢,薛明翊不会存在这样的困扰。

    他有钱就借给人家,需要了就要回来,没毛病。

    秦建民也不觉得被点名还钱尴尬,他年近三十还没结婚,比薛明翊还大手大脚,他掏掏口袋,“你等等啊。”他自己没钱又跑去找别人借几块还给薛明翊。

    薛明翊就把钱先塞进信封里,回头写完信叠起来夹进去。

    大家写信很少有夹钱的,怕丢,毕竟工人一个月也才三十左右的工资,丢五块那就意味着要饿肚子呢。

    薛明翊向来不管钱,工资津贴基本都汇给家里,他衣食住行都由部队开销,如果有额外的钱就大手大脚习惯了。媳妇儿敢让他信里夹钱,他就敢放,没想过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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